保管合同(委托类)5篇
篇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特定物品进行保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管物品
1.甲方委托乙方保管的物品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物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等详见附件)。
2.乙方应对保管物品进行认真查验,确认物品符合约定并妥善保管。
二、保管期限
1.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保管期限届满前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三、保管责任
1.乙方应确保保管物品的安全、完整,防止损坏、失窃、遗失等情形发生。
2.乙方在保管期间,不得擅自使用、出借、转让、出售或为他人提供担保等处置保管物品。
3.乙方在保管期间,因故意或过失导致保管物品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保管费用,具体数额及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费用数额、支付方式及时限等)。
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保管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并可对保管物品行使留置权。
五、保管物品的取回
1.保管期限届满或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取回保管物品。
3.甲方逾期未取回保管物品的,乙方不承担保管责任,但应收取逾期保管费用。
六、保密义务
1.乙方应对甲方委托保管的物品及合同内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八、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若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需要委托乙方对特定物品进行保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管物品
1.甲方委托乙方保管的物品(以下简称“保管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物品名称、数量、质量、价值等详见附件)。
2.甲方应保证对保管物享有合法所有权或合法处置权,并应当向乙方说明保管物的来源、性质、价值及相关的注意事项。
二、保管期限
1.本合同的保管期限为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保管期限届满,乙方应将保管物返还给甲方。如需续签,双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进行协商并签订新的合同。
三、保管费用
1.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保管费用,具体数额及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商定。
2.甲方未按时支付保管费用的,乙方有权留置保管物,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费用。
四、保管责任
1.乙方应妥善保管保管物,防止灭失、损坏。除不可抗力外,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保管物灭失、损坏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出借、出租、转让或抵押保管物。如需使用保管物,应当征得甲方同意。
3.乙方应对进入保管场所的人员进行登记管理,保障保管物的安全。如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保管物灭失、损坏的,乙方应当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再依法向第三方追偿。
4.乙方在保管期间发现保管物变质、损坏或者甲方存在违法行为等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乙方的过错未及时通知或未采取必要措施造成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返还保管物
1.保管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将保管物返还给甲方。返还的保管物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如有损坏、灭失等情形,乙方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甲方应当在收到返还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