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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管理流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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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5-22
总字数:约1.07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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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管理流程

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下简称电子缴款书)的数

据规范、技术标准和版式文件样式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具体

要求参见《财政部关于开展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试点的

通知》(财库〔2021〕31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子

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有关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试行)的通

知》(财办发〔2021〕97号),管理流程如下。

一、赋码。财政部门向执收单位发放电子缴款书票号,

保证票号唯一性。赋码模式原则上为执收单位开票时由非税

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非税系统)按照财政部门设定

规则自动分配。对确有需要的执收单位,由执收单位向财政

部门申请后,财政部门向执收单位预发票号,执收单位按顺

序使用。

二、生成。执收单位通过非税系统开具电子缴款书(仅

有缴款通知功能),包含单位电子签名。缴款人持电子缴款

书上携带的缴款码,通过代收机构向财政缴纳款项后,财政

端验证电子票号唯一性、执收单位签名有效性,追加财政监

制电子签名,生成完整的电子缴款书。执收单位具有业务系

统的,可与非税系统对接,通过其业务系统开具电子缴款书。

三、传输。执收单位可使用非税系统自带的通知方式(电

子邮件)发送电子缴款书给缴款人;也可将电子缴款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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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发送至缴款人。传输过

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得影响电子缴款书内容的真实性和

完整性。

四、查验。财政部门应建立健全电子缴款书服务等服务

体系,通过短信、电子邮件和网站等多种服务渠道,方便缴

款人和用票单位自主、及时查验电子缴款书真伪,获取票据

及使用信息。

五、核销。执收单位应加强应缴与实缴信息核对,核对

无误的电子缴款书由财政部门自动核销。

六、报销、入账和归档。对于执收单位和用票单位使用

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

凭证及其元数据的,应直接使用电子缴款书进行报销、入账

和归档。对于执收单位和用票单位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无法

使用电子缴款书数据文件入账的,可以电子缴款书的纸质打

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和归档依据,同时保存电子缴款书的数

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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