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费用控制的暂行办法2015.12.2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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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 页
更新时间:2025-05-22
总字数:约1.75千字
文档摘要

北京分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费用控制的通知》的暂行办法

分公司所属单位:

集团公司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控和规范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经费支出,同时结合本次国资委经济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和提出的问题,集团财务部针对部分费用支出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费用控制的通知》。

为了更好的维护大家的一些切身的利益,分公司与集团沟通过程中也提出了一些相关的意见和建议,比如通讯费和劳保,现集团公司财务部和相关费用的管理部门正在进一步沟通和协调,涉及管理和操作层面的要求和标准后续相关业务部门将下发具体的规定,针对集团的通知分公司作了以下暂行办法,待集团的相关规定正式下发后,分公司财务部将及时联合相关部门完善和修订分公司的相关制度,并再次进行宣贯和讲解。

一、集团总部及所属二级单位办公用品实行集中采购制度,各级单位办公室(或综合部)是集中采购的责任部门,其他部门不允许自行采购和报销办公用品(即除办公室或综合部其他部门报账不允许出现“办公用品”字样发票)。

解释:由于部分项目上没有设置综合办公室,从内控角度出发,办公用品的采购和核算必须要进行分离,所以在财务报销时,提单报销人必须是非财务人员.在实际的操作中项目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由兼综合办公室的部门集中进行处理.

二、集团总部及所属二级单位机关报销不允许出现“劳保用品”字样发票。

解释:1、二级单位机关的劳保用品从集团下发文件12月17号开始不允许再发生。

2、项目部的劳保用品必须为实物发放,提交财务报销的单据除了发票以外,还必须附有物品名称、单价、数量、总计金额的商场或超市机打小票,不能再使用手工编制销售方盖章的明细表。且需要提供项目人员实物领取发放表,注意发放表中的人员必须为集团公司在册人员(包含劳务派遣),这是各类检查和审计关注违法用工的一个突破口。

三、所有单位禁止购买和发放加油卡、电话卡、购物卡等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解释:1、只要是公车在使用的加油卡,按照分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执行是可以的。以加油卡形式给职工报销、发放补贴和福利是绝对不允许的。

2、电话卡跟集团沟通后,电话费发票抬头可以为单位名称、可以为职工的名字,但不能为“个人”字样,而且发票内容不允许出现充值卡、预付话费的相关字眼,内容可以为通讯费或电话费。

3、购物卡,各单位注意不允许以购物卡的形式给职工报销或发放福利。

四、食品发票报销,单张限额为1000元,超过此限额的不允许报销。

解释:1、分公司招待费控制的非常严格,分公司及项目部业务招待费不允许出现食品。

2、涉及食堂费用的食品发票需要按照上述标准单张限额不超过1000元进行控制(且需要附有明细),食堂费用经与集团沟通,提单附件只需要上传连签单,格式必须使用集团公司和分公司共享操作手册中规定的版本。所有的发票、收据、购物清单的金额和数量需与连签单保持一致,并需视同纸质版会计档案单独装订成册归档。

五、餐费发票报销,单张限额为2000元,超过此限额的需附用餐说明。同时人均消费标准不得超过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1、如果有个别2000元以上的需附用餐说明的注意规避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比较敏感的人员或事项。

2、人均消费标准,集团公司下发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中第十三条和第十八条规定:

“第十三条:业务招待活动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除直接参加陪同、接待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安排就餐。外事招待、商务招待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待对象人数的二分之一。公务招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招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十八条:因工作需要开展的业务招待活动,宴请标准每次人均最高不得超过600元(含酒水、饮料)。”

六、以上各项费用涉及的联号发票不允许报销。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上述的标准都是每次发生这个事件的标准,而并非单张发票的标准。

以上是通知的内容,请大家在执行过程中务必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预控和操作,有什么问题随时跟财务部联系,尤其财务共享以后,财务部的各项要求都越来越精细和严格,希望大家在事前进行预控和把关,从而有效的规避形成结果后各项检查和审计风险,解除后顾之忧。

分公司财务部

2015.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