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醴娄高速公路项目
计量支付实施办法(试行)
(适用公开招标项目)
湖南省醴娄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目录表
第一篇:计量支付实施细则
一、中期计量支付
(一)一般规定
(二)中间交工、工程计量流程
(三)中期计量支付的时间规定
(四)中期计量文件的编制
(五)计量文件的报送、装订、存档
(六)计量支付期数的规定
(七)关键工程的计量工作
(八)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九)中期计量支付的核实
(十)其它
第二篇:相关表格
一、计量支付月报相关表格
二、计量支付月报附件
第一篇计量支付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湖南省醴娄高速公路项目的计量支付工作,确保工程计量标准统一、程序合理、实施便捷,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及时支付工程款,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根据《关于印发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计量支付规则的通知》(湘高速招标[2020]526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合同文件、招标文件和监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湖南省醴娄高速公路计量支付实施办法(试行)》(下称“本办法”)。
一、一般规定
1、计量依据
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纪要、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等)、补充协议书、招标文件(含补遗书)、变更(优化)设计文件、工程变更令、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有关计量的规定和纪要、索赔审批表等。
2、计量对象
2.1按照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变更令的要求完成了各项工序,符合施工图设计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交工验收合格,且证明资料齐全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
2.2合同文件规定的其他各项费用。
3、计量原则
3.1所有计量项目必须是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有支付号的项目,承包人必须完成了该项目的各项工序,形成符合技术规范所要求的“产品”才能计量。
3.2变更工程必须按规定的权限签署变更令生效并经中间交工合格后,变更工程才能计量。
3.3不论何种原因,监理工程师签发分项工程(含变更工程)中间交工证书后的56天内,承包人必须进行中间计量。逾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自行承担。
3.4计量是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进行确认的过程,由监理处组织实施,工作站负责现场工程数量的复核。关键工程、隐蔽工程的计量应通知业主派人参加。现场确认的数据和计算图表作为中间交工的必要计算资料。
3.5分项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组织计量,隐蔽工程的计量在覆盖前应得到确认并签收隐蔽工程施工现场数量签认表(包括合同内及变更工程数量),承包人及监理处应严格按程序办事,手续完备,签字及时,资料完整,并有监督和复查机制。
3.6计量不排除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尽管申请计量的对象当时是合格品,但如事后发现已计量的工程有缺陷,仍不免除承包人无偿返工的责任;
3.7对重复计量或漏计现象应及时更正。
3.8本项目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计量原则。监理处、承包人从事计量工作的相关人员须保持稳定,如需更换必须在当期计量开始之前向醴娄公司提交相关变更申请,得到许可后,才可更换。如若监理处、承包人在计量工作中擅自换人,且未经醴娄公司许可,其当期计量工作一律视作无效。每期计量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计量工程师休假或请假,因特殊原因必须离开工地的,必须报合约部批准。
4、计量台帐
4.1由承包人依据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醴娄项目台账编制办法,将各工程项目按工程量清单支付项目分解工程量,编制工程计量台帐(简称0#台账),并经监理处、业主审核后录入计量软件数据库。
4.2台帐数量与合同数量的差值必须在0#台帐的编制中进行纠正并得到监理和业主的确认,0#台帐的修改必须通过相关手续进行。0#台帐的修改应由业主原0#台帐审查人员复核确认,按项目公司变更审批权限内最高等级流程批准后修改,台帐的修改务必理由充分,资料齐全,过程可溯。
5、关于变更的计量
公开招标标段的变更工程按照《湖南省醴娄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实施细则(试行)》完成变更审批相关流程后,及时将变更录入计量支付软件,据实计量支付。
二、中间交工、工程计量流程
1、所有工程中间交工前必须进行工程量确认,通过工程量计算表、工程变更令和其它正式的文件。以上所有批复必须由醴娄公司和各驻地监理处的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正式生效。
2、已获批复的分项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据此在湖南高速建设管理一体化平台(网址:97:3000,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计量支付系统中对已交工合格的分项工程进行中间交工数量的软件录入并打印(中间计量表为软件自动生成,待当期计量完成支付后方可打印)。
打印出中间交工证书(二份)后附相关计算图表(计量变更工程时,计算表不能引用变更令所附表格,必须重新对该变更工程进行计算)、变更令及变更申请表、图片等资料报监理处审核。
3、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计量资料进行详细审核,对于不合格工程不予计量,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