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航局项目驻地临建设施标准化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公司项目部驻地临建设施标准化建设,规范公司项目驻地临建设施建设标准化管理,节约成本,便于周转,节能环保,从而维护和树立公司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临建设施,为公司所有国内项目部驻地新建办公、生活用房(含劳务工人生活房)、工地试验室及钢筋加工棚、砂石料棚等生产用房、用棚。
第二章建设要求
第三条项目驻地临建设施的选址应科学适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和消防等相关规定。不应建造在易发生滑坡、坍塌、泥石流、山洪等危险地段和低洼积水区域,应避开水源保护区、水库泄洪区、濒险水库下游地段、强风口和危房影响范围。且应避免有害气体、强噪声等对临时建筑使用人员的影响。
办公生活区应位于建筑物的坠落半径和塔吊等机械作业半径之外。
第四条在安全、经济、美观适用的条件下,可按防台、抗雪、隔热及一般地区等使用需求,项目部应按以下标准选用办公、生活用房(含劳务工人生活房)、工地试验室及钢筋加工棚、砂石料棚等用房、用棚:
一)办公生活、工地试验室用房及钢筋加工棚、砂石料棚选用标准
1、项目部新建办公、生活、工地试验室用房
1)有防台要求的(华南、江浙闽等),华南、江浙等经济发达地区,或公司品牌建设需要的项目部办公生活用房应优先选用打包箱房①。
2)常规项目部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可选用单层单坡(普通型)、单层双坡(普通型)、双层双坡(普通型)T式彩钢板房;工地试验室用房可选用单层单坡(普通型)、单层双坡(普通型)T式彩钢板房,有防雪、隔热要求的项目可采用加强型。
2、钢筋加工场棚
1)需配置桁车吊的,或有防台、抗雪及业主要求高的项目应选用H型钢式彩钢棚。
2)需配置龙门吊常规项目应选用角铁方笼式彩钢棚。
3)无特殊要求的常规项目宜选用镀锌圆管式彩钢棚。
3、砂石料棚
1)防台、防雪要求高的项目应选用H型钢式彩钢棚。
2)无特殊要求的常规项目宜选用圆管式彩钢棚。
二)建设规模要求
1、办公生活区面积标准
办公生活区建筑总面积、各类房屋使用面积按照公司发布的《驻地
打包箱房是一款基于钢框架和轻质墙板结构体系的模块化建筑产品。该产品由顶框、底框、角柱和14块可互换的墙板组成,可打包包装,便于陆地或海上运输。主体结构包括,顶框、底框、4根角柱、14块可互换墙板、门窗、电路系统等。
规划与临时结构标准图册》(SHEC/LJ-YD01(B)-2015)执行。
2、生产用房标准
施工现场钢筋加工棚规模及面积标准,按照公司发布的《钢筋加工车间场地规划与临时结构》(SHEC/LJ-YD04(B)-2015)执行。
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棚场地布置及要求按照公司发布的《混凝土搅拌站场地规划与临时结构》(SHEC/LJ-YD02(B)-2015)执行。
工地试验室场地布置、建设要求按照公司发布的《工地试验室建设标准化》(SHEC/LJ-YD11(B)-2015)执行。
第三章管理原则
第五条按照公司发布的技术标准,统一配置标准、统一集采价格、招标确定分包商(供应商),公司签订集采框架协议;项目部根据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建设规模要求,按照公司集采类别,结合项目实际提出使用需求,经审批后,在公司集采框架协议内进行选购,由子分公司与公司招标确定的分包商(供应商)签订购买及委托服务合同。
第四章管理流程
第六条项目临建审批流程
1、项目部在公司发布的临建相关标准基础上,根据管理策划对项目定位及建设规模要求,编制项目驻地临建设施建设方案(内容应包括项目驻地办公、生活生产用彩钢板房、打包箱房、钢筋加工棚、砂石料棚等用房用棚的面积、数量、配置标准、功能需求及其安全设施、安全距离、排水、防雷要求及附图纸等),建设方案按公司技术管理流程要求进行审批。
2、采用打包箱房的项目部,子分公司生产管理部物资管理口应汇总需求(打包箱房使用区域、使用时间、各种功能箱房的采购或配置数量等),报公司生产管理部物资管理口,公司生产管理部物资管理口平衡公司可调配资源,不足部分,经批准后方可采购,审批周期不超过3个工作日。
3、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建设方案,提出临建用房、用棚购买(使用)类型及建设规模需求,报子分公司生产管理部分包管理口审批,审批周期不超过3个工作日。
4、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执行本办法的,项目部应将实施方案报子分公司生产管理部审核,经分管领导审批,报公司生产管理部备案,项目部需在审批后才能开展项目临建设施的建设工作。
第七条临建需求及集中采购
1、子分公司生产管理部分包管理口每年12月25日前编制下一年度需求计划(含项目部办公生活、生产用彩钢板房(棚)区域、标准配置类型、面积及打包箱房使用区域、各种功能箱房的采购或配置数量等)(需求及审核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