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42S上海至武汉高速公路桐岳段工程项目
路基交验管理办法
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G42S上海至武汉高速公路桐城至岳西段总监办
上海至武汉高速公路桐岳段路基交验管理办法
本项目路基、路面工程分开进行招标,为了规范路基工程验收工作,以及便于路面单位及时施工和单位间的相互协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上海至武汉高速公路桐城至岳西段项目。本办法依据项目招标文件、已签订的施工合同、公路工程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T3610-2019)(1)、JTGF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1)等技术规范规程编制。
经项目办同意,组织成立上海至武汉高速公路桐岳段工程项目路基交验领导小组:
组长:黎德衍
副组长:王少强、刘月辉
组员:沈昕、吕韶全、戚云生、韩飞飞、龚明炜、杨海兵、张明、曹生杰、朱世杰、标段监理负责人、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心试验室标段试验检测负责人、路基标段总工、路面标段总工。
路基交验前,附属工程必须全部结束,交验路段进行自检合格后,方可提交路基交验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
路基交验长度为1~3km(按照工程划分中分部工程进行交验)全断面,山区或特殊路段,交验长度视现场实际情况定。
交验单位必须提供相关交验路段的原始资料、试验检测资料、评定资料。
四、每一段路基交验内容为:路基土石方、排水工程、小桥、人(车)行天桥、渡槽、涵洞、通道、防护支挡、大型挡土墙、组合挡土墙工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定)。
五、路基验收时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T3610-2019)(1),JTGF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1)等规范以及设计图纸中,规定的检测项目,进行现场路基、路面单位共同验收、交验工作。
六、验收结果经接收的路面标段以及项目办、设计代表、总监办、中心试验室确认签字后(交接单见附件2),视为该路基交验段落合格,由路面单位接管做好日常维护工作;路基单位移交断面后,路面单位一般于7天内完成水稳及滑模施工。
七、参加验收人员:项目办:标段业主代表、设计代表;总监办:总监或总监代表、试验监理工程师、测量监理工程师以及相对应标段监理负责人和道路监理工程师;中心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试验检测工程师以及相关辅助人员;路基标段:总工、工区负责人、路基工程师、测量工程师、试验室主任以及相关辅助人员,路面标段:总工、工区负责人、路面工程师、测量工程师、试验室主任以及相关辅助人员。
附件1
上海至武汉高速公路桐城至岳西段建设项目
路基交验申请表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合同号:
致:
我单位已经完成了工作,现上报申请验收,请予以审查和验收。
附件:
施工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期
中心试验室意见
中心试验室(章)
监理工程师
日期
监理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工程师
日期
项目办意见
建设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注:一式四份,项目办、总监办、中心试验室、项目部各存一份。
附件2
上海至武汉高速公路桐城至岳西段建设项目
路基工程交接单
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合同号:
合同段
桩号及部位
申请验收内容
路基单位
路面单位
中心试验室
总监办
设计单位
项目办
注:一式五份,项目办、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路基、路面项目部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