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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年产20000吨金属耐磨件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中俊重工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5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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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江苏中俊重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金属耐磨件项目
项目代码
2410-320322-89-01-900565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化国
联系方式
1572289****
建设地点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朱寨镇闫集村518国道南侧,经四路西侧1号
地理坐标
(东经116度50分50.322秒,北纬34度42分58.182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
C3511矿山机械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金属制品业33
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35
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351
建设性质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沛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沛政务办备〔2024〕409号
总投资(万元)
10000
环保投资(万元)
200
环保投资占比(%)
2
施工工期
6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R否
£是:
用地面积
21.26(亩)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3号)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1,分析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如下:
①大气: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但本项目不属于排放废气中含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
②地表水: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本项目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
③环境风险:本项目不属于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④生态:本项目不属于“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由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无需设置生态专项评价。
⑤海洋:本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无需设置海洋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其他相符性分析
1.1国家和地方产业定位相符性分析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为允许建设类;对照《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为允许建设类;对照《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项目不在其限制/禁止用地目录中。
本项目已取得沛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文号为沛政务办备〔2024〕409号。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1.2规划相符性和选址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和矿山机械制造项目,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朱寨镇闫集村518国道南侧,经四路西侧1号。根据沛县国土资源局朱寨国土资源所提供的土地证明,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详见附件。
根据对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的现场踏勘,北侧为G518国道;南侧为农田;西侧为空地;东侧为个体养殖场。本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点保护目标。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在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规划,选址合理。
1.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生态红线
①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朱寨镇闫集村518国道南侧,经四路西侧1号,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调整取消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苏政发〔2020〕82号),与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为沛县安国重要湿地(北侧,约8.34km),本项目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