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学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一、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程序,提高学校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防范风险,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据《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各部门及年级组,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确保重大事项及时、准确、规范报告。
二、重大事项范围
(一)安全稳定类
1.校园内发生的师生伤亡事故,包括突发疾病、意外伤害、食物中毒等。比如学生在体育课上骨折,或者多名师生出现不明原因呕吐腹泻等情况。
2.涉及校园安全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如火灾、地震、校舍倒塌、水管爆裂等。像学校实验室因电路老化引发火灾,或遭遇暴雨导致校园积水严重影响教学。
3.校园及周边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如家长集体上访、校外人员聚集闹事等。
4.网络安全事件,如学校网站遭受黑客攻击、重要教学资源泄露等。
(二)教育教学类
1.重大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如课程体系的重大调整、教学模式的全面变革等。
2.参加市级以上的重大教学竞赛、评比活动,包括组队参赛、教师个人参赛等情况。
3.学校承接市级以上大型教育教学观摩、研讨活动。
(三)人事管理类
1.中层及以上干部的选拔任用、岗位调整。
2.教职工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司法处理等情况。
3.教职工发生重大疾病、意外伤亡等特殊情况。
(四)财务管理类
1.年度财务预算调整,金额超过学校年度预算10%以上的。
2.重大项目建设、大额采购支出,如新建教学楼、采购价值10万元以上的教学设备等。
3.学校接受大额捐赠(单笔金额5万元以上)及捐赠资金使用情况。
(五)其他类
1.上级部门安排的重大专项工作任务进展及完成情况。
2.可能对学校声誉、正常运转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三、请示报告程序
(一)报告时限
1.紧急重大事项,事发部门或发现人应在1小时内口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详细报告。
2.一般重大事项,应在事发当日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在3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报告。
(二)报告方式
1.口头报告:适用于紧急情况,报告内容应简明扼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基本情况等关键信息。
2.书面报告:采用正式公文格式,内容要详细,包括事件起因、经过、现状、已采取的措施、初步处理意见等。书面报告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
(三)报告流程
1.一般情况下,由具体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根据事项性质和严重程度,向校长汇报或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2.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事项,由主要责任部门牵头报告,相关部门配合提供材料和信息。
四、责任与监督
1.各部门负责人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重大事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若因瞒报、漏报、迟报导致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等。
2.学校办公室负责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各部门重大事项报告情况。
3.建立重大事项台账,对报告的事项进行登记、跟踪、督办,确保各项重大事项得到妥善处理。
五、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本制度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