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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职业病防治专题讲座--关爱劳动者 心理健康课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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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77 页
更新时间:2025-05-23
总字数:约6.14千字
文档摘要
《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教育讲座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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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二
三
三
四
四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
一
一
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简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2002年5月1日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一
一
物理性危害因素:噪音、振动、高温、光线过强、电离辐射等。
化学性危害因素:强酸强碱、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
生物性危害因素:病源微生物等。
心理性危害因素: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