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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项目名称:编号:
交底文件的名称、编号和版次
分包单位入场安全交底
交底地点
交底时间
交底单位
交底人
被交底单位
被交底人员
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包括火灾、交通、中毒等)为0;
年重伤事故率控制在1‰以内;
年轻伤负伤率控制在6‰以内;
职业病发病率为0;
安全教育培训覆盖率100%;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目标
施工“三废”排放达标率100%;
施工场界噪场控制达标率100%;
环境污染事件为0;
争创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或平安工地示范工程)。
本工程存在重要危险源
作业活动
序号
危险源
可能导致的事故
安全管理活动
1
无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
人身伤害
文明施工活动
2
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不能明显划分
人身伤害
脚手架搭拆
3
不按规定拆除脚手架
坍塌、物体打击
4
无脚手架搭设方案或方案未审批
坍塌
模板支拆
5
现浇砼模板的支撑系统无设计方案或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
坍塌
6
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或堆料不均匀
坍塌
7
模板支撑固定在非承重架上
坍塌
8
模板拆除前无砼强度报告或强度未达到规定提前拆模
坍塌
三宝四口和高空作业
9
立体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
物体打击
施工用电
10
无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未审批
触电
外用电梯安拆
11
无电梯安拆方案或方案未审批
人身伤害
12
拆安装队伍没有取得资格证书
人身伤害
13
架体与建筑结构附着不符合要求
坍塌
起重机械安装吊装
14
未编制安拆方案
人身伤害
15
无资质安装、拆除
人身伤害
起重机械安装吊装
16
塔吊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墙装置
坍塌
17
塔吊垂直度超限
坍塌
18
结构开焊、变形
坍塌
19
未按程序进行拆除
坍塌、起重伤害
桩基作业
20
桩机地基不平整或承载力不够
坍塌
基坑作业
21
无挖土和基坑支护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
坍塌
三、本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划分
双方共同承诺以下安健环责任:
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体系。
甲乙双方作为法人单位均应当分别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
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制定施工现场总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甲乙方之间、乙方同其他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甲方负责编制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施工中危险源预案及适应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审批、下发给相应的乙方;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
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书面形式开展,并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甲方进行的交底侧重于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具体交底范围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的技术性能;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消防器材布置、机械防护棚的做法等。
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的隐患的解决,由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操作规程或标准规范对乙方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交底。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工人进行的安全交底并非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事故人员缺失安全交底不承担主要责任。
甲方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
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