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一、背景与目的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零小工程(指投资规模较小、施工周期较短、施工内容简单的建筑工程)在城市建设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了确保零小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执法检查方案。
二、检查范围与对象
1.检查范围:
(1)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零小工程;
(2)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的零小工程;
(3)农村新建、改建、扩建的零小工程。
2.检查对象:
(1)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
(3)监理单位;
(4)设计单位;
(5)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生产、销售企业。
三、检查内容
1.建设单位:
(1)是否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
(2)是否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
(3)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4)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2.施工单位:
(1)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
(2)是否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3)是否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4)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检验;
(5)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安全管理。
3.监理单位:
(1)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
(2)是否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进行监理;
(3)是否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4)是否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
4.设计单位:
(1)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
(2)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设计;
(3)是否对工程设计质量负责。
5.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生产、销售企业:
(1)是否具备相应的生产、销售资质;
(2)是否按照国家标准生产、销售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3)是否对产品进行检验。
四、检查方法
1.文件审查:
(1)审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文件;
(2)审查施工许可证、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文件;
(3)审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检验报告、质量证明等文件。
2.现场检查:
(1)检查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
(2)检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
(3)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措施。
3.询问调查:
(1)询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生产、销售企业等相关人员;
(2)调查了解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检查时间与安排
1.检查时间:
(1)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检查时间;
(2)对在建工程,检查时间一般安排在工程完工前;
(3)对已完工工程,检查时间一般安排在竣工验收后。
2.检查安排:
(1)成立检查组,由相关部门组成;
(2)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时间、人员等;
(3)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六、检查要求
1.依法行政:
(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确保检查工作的合法性;
(2)依法处理违法行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2.客观公正:
(1)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质量和安全;
(2)公正处理违法行为,不徇私舞弊。
3.严谨细致:
(1)认真审查文件,仔细检查现场;
(2)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七、检查结果处理
1.责令整改:
(1)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2)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理。
2.依法查处:
(1)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信息公示:
(1)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2)对违法单位进行曝光。
八、附则
1.本方案由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九、零小工程执法检查方案实施细则
(一)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1.成立零小工程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
2.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地点、内容、人员等。
3.组建检查组,由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确保检查工作专业、高效。
4.准备检查所需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检查表格等资料。
(二)检查实施步骤
1.文件审查:检查组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生产、销售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检验报告、质量证明等文件进行审查。
2.现场检查:检查组对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单位的资质、人员、设备等是否符合要求;
(2)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是否齐全、有效;
(3)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4)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5)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
3.询问调查:检查组对建设单位、施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