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学科视域下道德与法治与心理健康教育融合的探究
小学阶段,道德与法治与心理健康教育的融合至关重要。其不仅助力学生人格健全、社会适应力提升与核心素养培育,更是新时代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尽管在目标设定、内容融合及教学渗透等方面存在挑战,我们仍通过明确的目标导向、科学的资源整合等原则进行把控,并借助课程体系的重塑、教学方法的创新以及师资队伍的优化等实践探索,全力推动两者的深度融合,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从而开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新篇章。
在当代教育的宏大格局中,跨学科教学已成为驱动学生全面成长的核心趋向。小学时期作为个体发展的重要奠基阶段,道德与法治与心理健康教育的地位举足轻重。然而,传统的单科教学模式在应对学生于复杂社会情境下对道德、法治与心理健康多元素养的需求时,显得力不从心。如何巧妙拆解学科藩篱,促成二者深度融合,使学生在受教过程中同步构建正确观念与健康心理,是小学教育工作者亟待攻克的关键课题。
一、融合之蕴:内涵价值阐释
(一)人格塑造:双育并济,完型人格
小学阶段是人格塑造的关键时期。根据《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道德与法治教育旨在提升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法治素养和人格修养,强调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民。课程内容涵盖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的培养,以及情感、意志、自我认知等内心世界的发展,旨在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道德与法治与心理健康融合能让学生在遵循道德规范、尊重法治权威的同时,拥有积极稳定的情绪、健康的自我形象和良好的人际关系处理能力,从而构建起完整的人格结构。例如,在面对同学间的冲突时,学生既能依据道德与法治教育所学的友善、公正等原则去评判是非,又能运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情绪调节和沟通技巧去化解矛盾,避免因情绪失控或认知偏差而导致不良行为。
意识积极投入,同时,他们凭借良好的心理调适能力,能够克服活动中的各种困难与压力,从而顺利融入社区生活,达成个人与社会的和谐互动。这也契合心理健康课程标准中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心态”的要求。
(三)素养培育:德法润心,厚植素养
核心素养强调培养全面发展的人。道德与法治教育中的家国情怀、法治观念等内容与心理健康教育中的自我管理、团队合作等要素相互交织,共同构成学生核心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融合有助于学生在知识学习、品德修养以及身心健康等多个维度上实现全面发展,为其未来的终身学习与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例如,在小组合作完成探究性学习任务过程中,学生遵循道德与法治倡导的诚实守信、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等原则,同时运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团队协作技巧和压力应对策略,高效达成学习目标,提升自身综合素养。
(二)社会适应:德心兼修,融入社会
现代社会对人才的要求不仅包括知识技能,更涵盖道德品质与心理健康水平。道德与法治教育赋予学生社会生活所需的基本道德规范和法律意识,使其能在社会框架内有序活动。根据学者们提出的心理健康标准,包括智力正常、情绪良好、人际和谐、适应环境和人格完整,心理健康教育旨在增强学生的心理韧性、挫折承受力和环境适应能力,使其能灵活应对社会变革与挑战。二者融合可使学生更好地适应社会角色的转变与多元文化的冲击。例如,在参与社区活动时,学生凭借道德与法治教育中的社区责任
二、融合之规:基本原则厘定
(一)目标领航:双标定向,精准施教
明确融合教学的目标是促进学生道德成长与心理健康发展的双重提升。教师在设计教学活动前,应依据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需求,制定清晰、具体且可衡量的教学目标。例如,在“尊重他人”主题教学中,道德与法治目标可设定为让学生理解尊重的内涵与表现形式,掌握尊重他人的基本礼仪,这符合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中关于培养学生尊重他人品德的要求;心理健康目标则是引导学生感受被尊重的心理需求,学会调节因不被尊重而产生的负面情绪,培养自尊自信的品质。教学流程紧扣既定目标,确保每项教学活动都精准高效地达成预期目的。
(二)科学为纲:依律融合,合理适配
融合教学必须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与编排上,要依据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水平和心理发展阶段进行科学合理的整合。例如,对于低年级学生,可采用形象生动、故事性强的教学素材,将简单的道德规范与基础的心理健康知识,如礼貌待人与情绪识别相结合;高年级学生则可引入更具思辨性的社会现象案例,深入探讨道德两难问题与复杂心理问题的应对策略,如在网络道德与网络成瘾问题的教学中,引导学生从道德判断、法律责任和心理调适多方面进行分析,这与不同学段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对学生认知和思考深度的逐步提升相呼应。
(三)渗透无声:悄然交融,润心无声
强调道德与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在教学过程中的自然渗透,而非生硬拼凑。教师应深入挖掘教材精髓、教学活动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