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大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创建文明工地、推行文明施工和文明作业是确保安全生产、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的基础性工作。实践证明,安全得文明,文明导致安全。现在的许多施工企业都已认识到,必须把创建文明工地,推行文明施工和文明作业作为确保施工生产安全、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的重大基础性工作来抓。创建文明工地、推行文明施工和文明作业,不仅是管理性很强的工作,而且也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同时,它还要求职工具有相应的安全文明生产素质作为其基础,因此,它包括了组织、管理、技术和职工素质培养等多方面工作的建设与发展,而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是它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项目施工中,为了使工程能够安全、顺利地开展,尽可能发挥每个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每个生产人员的安全,作到“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项目部和各施工作业部门共同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
本工程安全特点为工程面积大,交通不畅通,交叉作业点多。
1.1管理目标及方针
1.1.1管理方针:在施工管理中,始终如一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以安全促生产,以安全保目标。
1.1.2管理目标: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机械事故,一般工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0‰以下,确保安全生产,保证特殊工种上岗率。
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获得省级安全文明示范或优良工地。
在施工管理中,我们要始终如一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安全管理方针,以安全促生产,以安全保目标。
1.2管理人员管理措施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由土建执行经理、安装执行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施工作业层组成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选用有经验、有信誉合作的劳务班组,保证劳动力充足。
1.3材料设备安全文明管理
1.3.1各类进场材料凡应进入仓库管理的材料应随时按入库手续将材料进入仓库进行管理,仓库内材料应分门别类堆码,挂标识牌,材料进出库均按仓库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管理,每班清理一次,随时保持库内清洁整齐、规范。
1.3.2不能入库的材料,严格按照现场平面布置,指定范围堆放材料进场和使用均按仓库材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随时保持材料堆码整齐场地清洁、规范。
1.3.3所有机械设备必须按施工组织计划时间进场,进场后随时就位安装,场内不得有闲置的大中型机械设备,设备安装调试后必须进行挂牌管理,定人定岗,操作人员带证上岗、非机械操作人员不得操作任何机械设备。
1.3.4机械设备维修管理和机具文明施工管理也必须定人定岗定责,每个项目都必须有专人进行责任管理,凡有单项无人管理体的机械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1.3.5机械设备文明施工责任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机械设备的文明施工情况,随时责成有关管理人员做好机械设备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凡经文明施工管理员检查机械设备文明施工有缺陷时,由责任管理人负责,并承担责任处罚。
1.3.6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设备、材料一律不准使用。
1.3.7对施工企业或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产品,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1.3.8施工企业或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未经检验或检验达不到使用要求的,不准使用。
1.3.9对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出现机械故障或不符合合格要求的,不准使用。
1.3.10建筑施工现场所有设备安装不合格的一律停止使用。
1.3.11建筑施工现场所有设备安装后试机不正常的,不准使用。
1.3.12所有进场建筑材料必须达到设计所要求的规格、型号并且需要出厂合格证、产口检验报告,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以及无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一律不准使用。
1.4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1.4.1总则
1.4.1.1为加强对公司内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4.1.2本规定所称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劳动防护用品”)。
1.4.1.3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1.4.1.4本公司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项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