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
J16328—2022
DB
XJJ145—2022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AcceptanceSpecificationforUnitQualityofHousingEngineering
2022-04-15发布2022-06-01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AcceptanceSpecificationforUnitQualityofHousingEngineering
J16328—2022
XJJ145—2022
主编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2022年06月01日
2022北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2022年第10号
关于发布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为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标准编号为:XJJ145—2022,自2022年6月1日起实行。本标准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总站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5日
前言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自治区第六批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公告》(2021年第9号)的要求,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总站、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协会会同相关单位编制完成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编制组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参考国内其他地区地方标准,针对我区实际情况,结合工程实践,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经专家审查后定稿。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
4.室内地面;5.室内墙面、顶棚;6.空间尺寸;7.门窗和玻璃安装工程、护栏和扶手;8.防水工程;9.给排水工程;10.采暖工程;11.电气工程;12.智能建筑工程;13.通风与空调工程;14.其他;附录。
本规程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总站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协会(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21号,邮政编码:830002,联系电话:0991-8871055),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总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协会
本标准参编单位:新疆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建院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新疆鸿基昊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疆润丰恒越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员:陈向东李忠研谢元堂杨磊马凌燕丁国成封利军王正峰张保文张顺彬王伟周玉莲冀传奔侯睿雷宽久
穆斯塔法·艾尔肯张雨晗毛峰时博解建强
将博达·努尔布拉提姜国梁王金明齐志豪姚智豪杨如箐王军罗毅李波刘照华罗兆祥赵玉华
本标准审查人员:马继明冯锦袁银芝张国强鲁晓吴遥庆张晔李全胜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3
4室内地面 7
4.1整体面层 7
4.2板块(砖、石材)面层 8
4.3木、竹面层 10
5室内墙面、顶棚 12
5.1抹灰墙面 12
5.2涂饰墙面 12
5.3裱糊与软包墙面 12
5.4饰面砖墙面 13
5.5室内顶棚 14
6空间尺寸 15
7门窗和玻璃安装工程、护栏和扶手 16
7.1门窗和玻璃安装工程 16
7.2护栏和扶手 17
8防水工程 18
9给排水工程 19
9.1给水工程 19
9.2排水工程 19
10采暖工程 21
11电气工程 23
12智能建筑工程 26
13通风与空调工程 28
14其他 30
附录A住宅工程质量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