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梧桐景苑项目钢梯制作安装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项目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
二、工程范围及承包方式
1、工程范围:钢梯、汽车坡道玻璃雨棚、采光井玻璃雨棚及百叶、围墙栏杆、非机动车棚、铁艺大门等清单包含内容,以上各分项工程都包含预埋板、化学锚栓、刷漆等,具体范围以图纸及甲方技术交底为准。界面划分:甲方仅提供施工现场水源、电源驳接点,用水、用电线路及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施工中产生的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期要求
1、暂定120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甲方项目工程部书面通知为准。
2、遇到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1)一周内非
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者;(2)因不可抗力因素影
响施工的;(3)因政府大气治理、环保等相关部门要求全面停工。除上述原
因,工程不能按合同要求时间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总价款为¥万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含9%增值税专用发票,最终据实结算。
2、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价格构成详见附件《工程预算清单》。合同价款已包含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含材料设备场内二次运输)、制作安装调试费、图纸深化设计费(均包含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内),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综合管理费、各种材料损耗费、各种措施费检验检测及实验费、样品、规费、质保金、利润、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扬尘治理费、垃圾外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人员保险费、技术培训费、人员工资、成品保护及破坏维修恢复、与其它专业分包商协调配合费等其他一切费用。
3、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每分项工程施工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付至该分项工程价款的85%;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手续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剩余3%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注:在达到付款条件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付至97%时,需提供剩余3%等额发票。如出现虚假、错误、延迟等情形影响甲方,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并要求乙方重新提供合法票据,由此产生的延迟支付,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乙方提供的发票出现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乙方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五、质量标准与验收办法
5.1质量标准: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钢梯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进行施工,达到合格标准。
5.2本合同工程所使用的(花纹)钢板、槽钢、方管、角钢、漆、玻璃等材料的质量和数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工程量价格清单(详见附件)和本合同中的约定。由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乙方需对材料质量全权负责,也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材料品牌要求进行采购,在用于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供该产品的合格证、检测报告等,且需得到甲方确认,办理完材料进场验收手续后方可施工,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设备。若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则赔偿甲方产品价格十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结算办法
1结算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设计变更/签证-违约金:
1.1合同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履行期间除因甲方原因发生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外不得因任何因素调整:
1.2本工程竣工报告经甲方认定批准后,乙方递交工程结算报告及完整真实的结算资料,结算资料编制时结算价款全部按照附件一预算清单中要求执行,否则甲方将不予认可:
2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按实调整,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结算依据;清单中已含项目按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结算;清单中未含但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单价参照工程量清单中单价执行;清单中未含且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类似项目的,双方认质认价。
3工程签证:
工程价款仅在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且具备有效签证情形下方可增加,但无论何种情形(甲方原因除外),甲方均不承担乙方任何窝工、停工费用或损失。
下列工程量不予计量:
(1)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
(2)未经甲方及监理核实签认的;
(3)不能证明为合格的工程量;
(4)乙方原因超出设计图纸范围的工程量;
(5)乙方未按甲方程序而擅自施工的工程量(包括但不限于在上道工序未验收合格、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等);
4、结算流程按《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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