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柜自动灭火系统技术要求》
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随着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应用,储能技术作为解决能源供需矛盾
的重要手段,得到了广泛关注和应用。然而,储能系统在运行过程中
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如电池热失控等问题,一旦发生火灾,后
果将不堪设想。因此,储能消防柜的出现,为储能系统的安全运行提
供了有力保障。
储能柜在充放电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热量,容易导致温度过高,
影响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自动灭火系统能够在火灾初期迅速
响应,有效遏制火势蔓延,保护设备和人员的安全。近年来,国内外
电化学储能领域发生了40余起火灾事故,不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还造成了人员伤亡。众多储能柜生产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虽然在实际
生产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技术,但缺乏统一的标准来整合和推广这
些成果。
为规范储能柜消防自动灭火系统的技术要求,提高储能柜的安全
性以及产品质量和竞争力。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决定制定《储能柜自动
灭火系统技术要求》团体标准,以期提高储能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经标准起草组及专家组
多次调研论证,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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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特立项本标准。标准项目计划
编号为T/CASMESXXX—2025。
二、起草单位
本标准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国安达股份有
限公司、厦门特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储消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鑫同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利同
创(天津)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中科永安(安徽)科技有限公司、湖南
西来客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华兴中科标准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参与
起草。
三、标准的编制原则
标准起草小组在编制标准过程中,以国家、行业现有的标准为制
订基础,结合我国目前储能行业的发展现状,按照GB/T1.1—2020《标
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及相
关要求编制。
四、标准编制过程
2023年12月8日,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正式批准《储能柜自动灭火系
统技术要求》团体标准立项。
2024年4月13日,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联合华兴中科标准技术(北
京)有限公司共同组织的《储能柜自动灭火系统技术要求》团体标准
启动会在线上召开,会议举行了标准项目的启动仪式,并对标准草案
展开了首次研讨。编制组针对各企业及专家意见,对标准讨论稿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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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相应修改,名称修改为《储能柜消防自动灭火系统技术要求》,形
成了征求意见稿。
五、标准主要内容
基本要求
储能柜功率:50kW~100kW,储能柜容量100kWh~450kwh。
消防自动灭火系统由探测系统、控制系统、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等组
成。
灭火系统的最小保护单元为锂离子电池模块,每个电池模块应单独配
置探测器,每个电池模块的消防管路应单独控制。
除灭火剂外,灭火系统宜配置复燃抑制剂。
灭火剂和复燃抑制剂的配置量应根据储能柜容量、电池模块尺寸等进
行设计。
灭火系统中灭火剂瓶组、选择阀、控制盘、管路管件等部件,均应符
合GB25972的相关规定。
配置要求
灭火系统中灭火剂宜选择气体灭火剂,复燃抑制剂宜选择液态介质。
当灭火剂选择七氟丙烷灭火剂时,其配置应满足如下要求:
a)系统设计:
——防护区划分:宜以固定的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吊顶和地
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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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剂浓度:设计浓度通常在7%至9%之间,图书、档案、票据
和文物资料库等防护区宜采用10%,油浸变压器等防护区宜采用8.3%,
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宜采用8%;
——灭火剂储存量:根据防护区的体积和灭火剂浓度要求计算,还需
考虑系统中喷放不尽的剩余量。用于需不间断保护的防护区的灭火系
统和超过8个防护区组合成的组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