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2025安徽铜仁市民族中学引进专业技术人才5人模拟试卷含答案详解.docx
文件大小:66.89 KB
总页数:46 页
更新时间:2025-05-24
总字数:约3.03万字
文档摘要

2025安徽铜仁市民族中学引进专业技术人才5人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是()。

A.生产方式

B.国家政体

C.社会意识

D.经济水平

【答案】:A

【解析】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发展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这是因为生产方式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体,它决定社会的结构、性质和面貌,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生产力是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生产关系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人们之间的经济关系。一定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一定的社会形态,随着生产方式的变革,社会形态也会发生更替,推动社会从低级向高级发展。国家政体只是政治制度的表现形式,它反映了国家的政治性质和组织形式,但不是社会发展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它会随着社会经济基础等的变化而调整,是被决定的上层建筑的一部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它由社会存在决定,并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虽然社会意识对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但它不能决定社会的发展方向和进程,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加速或延缓社会发展。经济水平是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它是生产方式作用下的结果。经济水平的高低受到生产方式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制约,它本身不能成为决定社会发展的根本因素。

2、李某绑架了王某之子,威胁王某去抢劫银行,否则就杀害其子。王某为救儿子性命实施了抢劫银行的行为。银行职员张某奋起反抗,将王某打成重伤,下列正确的是()。

A.王某是胁从犯

B.王某的受伤应当由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C.李某与王某构成抢劫银行的共犯

D.李某是抢劫罪的间接正犯

【答案】:D

【解析】本题可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对每个选项进行逐一分析。首先来看胁从犯的情况。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所受胁迫达到一定程度,使其完全丧失意志自由,则不构成犯罪。本案中,王某是在李某以杀害其子相威胁的情况下实施抢劫银行行为,这种胁迫程度使王某的行为具有紧急避险的性质,不符合胁从犯的构成要件。再分析张某赔偿责任问题。张某作为银行职员,在面对王某抢劫银行这一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奋起反抗,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根据法律规定,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所以王某的受伤不应由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接着看李某与王某是否构成共犯。共同犯罪要求各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而王某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实施抢劫行为,其本身并无抢劫的故意,不符合共同犯罪要求的主观条件,因此李某与王某不构成抢劫银行的共犯。最后看李某是否构成抢劫罪的间接正犯。间接正犯是指利用他人作为工具来实施犯罪的情况。在本案中,李某通过胁迫王某,利用王某实施了抢劫银行的行为,李某主观上具有抢劫的故意,且通过胁迫行为支配了犯罪过程,符合间接正犯的构成要件,李某是抢劫罪的间接正犯。综上,正确表述为李某是抢劫罪的间接正犯。

3、王强是某市重点中学高二学生,17岁,每月依靠勤工俭学获得100元,但在学费和生活费方面无法完全独立。在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上,王强属于()。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C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本题中王强17岁,虽每月依靠勤工俭学获得100元,但在学费和生活费方面仍不能完全独立,即并非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同时他已年满八周岁,属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所以王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4、法的正式解释指的是特定国家机关对有关法律条文作出的解释,这类解释也被称为()。

A.任意解释

B.学理解释

C.法定解释

D.无权解释

【答案】:C

【解析】法的正式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由于这种解释是由国家机关作出,具备法定的效力,所以亦称为法定解释。任意解释是指一般公民、社会团体、诉讼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按照自己的理解,对法律所作的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并非法的正式解释。学理解释是指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在学术研究、教学和法制宣传中,对法律规范所作的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属于法的正式解释。无权解释指没有法律解释权的机关、团体、组织或个人对法律作出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显然也不是法的正式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