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外国民族音乐1.ppt
文件大小:639 KB
总页数:13 页
更新时间:2025-05-24
总字数:约5.01千字
文档摘要

1;纯律除了用纯八、五、四度生律,再增添纯正协和大三度音程作为生律法的依据,从而形成的律制,称为纯律。古印度、古希腊都有这样的律制探讨和实践运用。它的突出特点是:纯律大三度略小于五度相生律大三度,其音响效果和谐;五度相生律大三度是相生4次获得的,其基音疏远的四重属关系令其产生紧张性,两者听起来有着不同的审美意蕴。

平均律十二平均律和二十四平均律的建立,用现代数学术语表述:它就是对八度音程系数进行开方运算的结果。又被称为“人工律”。八度音程被均匀地分为12个相等的间距,得12半音。再将平均律半音音程的频率比数值开平方,则得1/4全音数的频率比数值,12个均匀间距就又被分为24个均匀间距。

七分七倍生律是基于和声学的基本思想而产生的。在音乐实践中,当属功能强化要求加自然七度形成属七和弦,即已引进七分生律所生音律;当下属功能强化要求在下属小和弦基础上加下属音下的小三度,这就引入七分七倍所生音律。

十一倍、十三分生律在阿拉伯“四分之三音”(中立音)体系中引进了十一倍、十三分的生律因素。该生律法在很长时间内不是世界律学史上的主流,不被人们重视,但却标志着人类对音律世界数理规律的深入认识,是律学学科的高度智慧结晶。;第二节音体系与世界各民族的音阶(调式)

从音体系(Tonsystemen)的角度来看,世界民族音乐的音阶是极其丰富多彩的。我们不能认为世界上只存在着大小调体系和中国民族调式体系的音阶和调式。若想对世界上各民族的音阶有所了解,有必要对音体系的概念加以了解。

音体系的概念,首先出自德国。在比较音乐学时期,即德国在对世界民族音乐进行比较研究的时候,使用了这一术语。该词的词源是古希腊文,意思是“音程经挑选而编列”。

童忠良将“音程经挑选而编列”所包含的要素归纳为“1T+3S”①,即:提供音乐实践的“乐音数量”(Tonvorrat),此为“1T”;将音高作相应规范的“音调律制”(Stimmung),此为“3S”中的“1S”;奠定音高关系基础的“骨架模式”(Schema),此为“3S”中的又一个“S”;与旋律组合在??起的“组织结构”(Struktur),此为“3S”中的又一个“S”,和上边的两个“S”一起,总共为“3S”。

以上4个要素也可以简称为“TS要素”。4个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其中任何一个要素发生了变化,都会影响到其他要素,音体系也将发生改观。由此可见,世界上的音体系是多元共存的,具有鲜明的多样性特征。

可以以中国汉族传统音乐为例,对此问题加以进一步解释说明。在中国汉族传统音乐中,“乐音数量”是将一个八度分为12个半音,从而产生十二律。其“音调律制”则是用三分损益法所建立的五度相生律。其“骨架模式”则是以无半音的“宫、商、角、徵、羽”为骨干,即以五正声或五声;音阶为潜层模式。而“组织结构”则是以“正声立调”和“十二律还相为宫”为原则,也就是说每一正声均可作为调头构成调式,而每一调式又都可建立在十二律的任何一律之上等。

从音调律制的角度上来看,世界上的音体系是很丰富的。比如,阿拉伯的传统音阶,因其包含有极具特点的中立音程(NeutralIntervall),从而形成四分之三音体系印度传统音乐,是将一个八度分为22个微音,称之为22什鲁提(Shruti);又如,东南亚一带的音乐当中,使用建立在七平均律基础上的七平均律。而印度尼西亚的甘美兰音乐(Gamelan),印度的拉格(Raga)等都存在着类似的情况。

《里曼音乐辞典》的有关词条,对音体系的界定如下:音体系是由能体现相互关系的乐音库(Tonbestand)所构成的,它一方面决定于八度内所含的音级数量(八度以上的重复不计算在内);另一方面也决定于音与音之间相互关系所构成的原则。

这一定义强调了音阶中音级的数量以及乐音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两个方面。而音阶正集中体现了上述两种关系。

一、五声音阶

童忠良将世界民族音乐的五声音阶和七声音阶的种类进行了归纳分类。他提醒我们注意:“从理论上讲,应该从音程关系和律制规范上对五声音阶加以限定。然而现今的乐理教科书并不是这样的。在音程上,现今的乐理书将五声音阶限定为‘无半音’;在律制上,现今的乐理书又将五声音阶限定为‘基本三律’(五度相生律、纯律、十二平均律)。诚然,在我们的音乐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大多是这种无半音五声音阶,;能将此绝对化。”②

童忠良还按照多元的音体系观点,归纳出3种重要的五声音阶。他认为应该将这3种不同样式的五声音阶纳入乐理教学当中。这3种五声音阶,也正是世界民族音乐中常常用到的音阶,是我们必须掌握和了解的3种音阶。它们是:无半音五声音阶、有半音五声音阶、平均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