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PAGE1
中学生模拟法庭剧本
第一部分:案情简介
在青阳市第二中学,学生们按部就班地进行着日常的学习生活。然而,一起发生在放学后的抢劫事件,打破了校园的平静,也让几个未成年人的命运发生了巨大转变。
犯罪嫌疑人:李明(化名),15岁,青阳市第二中学初三(2)班学生。父母长期在外打工,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爷爷奶奶对其较为溺爱,缺乏有效的管教。李明性格冲动,学习成绩较差,经常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交往,沉迷网络游戏,为了在游戏中充值购买装备,花销逐渐增大,手头愈发紧张。
被害人:张阳(化名),14岁,青阳市第二中学初三(1)班学生。家庭条件较好,父母给予的零花钱较为充足,平时喜欢将零花钱放在书包的夹层里。
证人:王芳(化名),14岁,张阳的同班同学,案发时与张阳一起离开学校,目睹了抢劫过程。
2024年10月15日下午放学后,张阳和王芳像往常一样结伴走出校门。当他们走到学校附近一条偏僻的小巷时,李明突然从拐角处冲出来,拦住了他们的去路。李明戴着口罩,手里拿着一把从地摊上购买的仿真水果刀,恶狠狠地对着张阳说:“把钱交出来,不然有你好看!”张阳被突如其来的状况吓得浑身发抖,王芳也惊恐地尖叫起来。李明见张阳没有立即交出钱,便上前推搡了他一把,并用刀抵住张阳的腰部,威胁道:“快点!别磨蹭!”张阳无奈之下,只好从书包夹层里拿出了自己积攒的2000元零花钱,交给了李明。李明拿到钱后,迅速逃离了现场。
王芳在李明逃离后,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工作。通过调取周边监控录像,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明。10月16日,警方在李明家中将其抓获。李明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由于李明是未成年人,公安机关按照法定程序通知了李明的法定代理人(其爷爷奶奶)到场,并对李明进行了询问。之后,案件被移送至青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李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构成抢劫罪。但考虑到李明系未成年人,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终,检察院决定向青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二、角色配置
审判长:1人
审判员:2人
公诉人:1人
辨护人:1人
书记员:1人
被告:1人
证人:1人
法警:2人
三、庭审过程
一、开庭准备阶段
场景:模拟法庭内,审判席居中,审判员、书记员就位,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及法定代理人、被害人、证人席位依次排开,旁听席坐满“观众”。
旁白:现在开庭前准备工作开始。
书记员(起立,面向审判席,声音洪亮、吐字清晰):请全体人员保持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随意发言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本庭提出;
5.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或者调至静音、振动状态;
6.法庭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
7.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应遵守法庭规则,听从审判人员指挥,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8.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与审判员一同入庭,就座后示意):请坐。
书记员(面向审判长,立正报告):报告审判长,本案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及法定代理人、被害人、证人已全部到庭,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青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提被告人李明到庭。(法警带被告人李明到庭)被告人,你要如实回答法庭提问,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现在告知你在诉讼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1.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3.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
4.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5.对一审判决、裁定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以上诉讼权利,你听清楚了吗?
被告人李明:听清楚了。?
审判长:下面核实你的身份信息。你的姓名是什么??
被告人李明:我叫李明。?
审判长:有没有曾用名??
被告人李明:没有曾用名。?
审判长:你的年龄多大,出生日期是什么时候??
被告人李明:我15岁,2009年3月5日出生。?
审判长:你的民族、出生地分别是什么??
被告人李明:我是汉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