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2019)考试辅导第八章+资源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
第一节资源税法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资源税的特殊计税规定
2016年资源税改革后,资源税的税目范围进行了调整,征税对象已拓展到包括原矿、精矿(或原矿加工品)、
金锭、氯化钠初级产品。
以精矿为征税对象以原矿为征税对象
销售精与征税对象规定相符,不需要做与征税对象规定不相符,需要做销
矿销售额折算或换算售额折算
销售原与征税对象规定不相符,需要做与征税对象规定相符,不需要做销
矿销售额换算售额折算或换算
1.原矿销售额与精矿销售额的换算或折算
征税对象确定为精矿但纳税人销售的是原矿的,需要换算成精矿的销售额。
征税对象确定为原矿但纳税人销售的是精矿的,需要折算成原矿的销售额。
原矿销售额与精矿销售额的换算或折算,其换算比或折算率原则上应通过原矿售价、精矿售价和选矿比计
算,也可通过原矿销售额、加工环节平均成本和利润计算。
2.资源税的“税不重征”规则
【归纳】已税不再税;已税未税混售要分别核算。
纳税人用已纳资源税的应税产品进一步加工应税产品销售的,不再缴纳资源税。纳税人以自采未税产品和
外购已税产品混合销售或者混合加工为应税产品销售的,应当准确核算已税产品的购进金额,在计算混合销售
或加工后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时,准予扣减已单独核算的已税产品的购进金额;未分别核算的,一并计算缴纳资
源税。
资源税具有单一环节一次课征的特点,只在开采后出厂销售或移送自用环节纳税,其他批发、零售环节不
再纳税。
【例题·多选题】按照现行资源税税目税率规定,石墨以精矿为征税对象,则在相关凭证合法有效的前提下,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石墨开采企业甲销售自采未税石墨原矿不缴纳资源税
B.石墨开采企业甲销售自采未税石墨精矿应缴纳资源税
C.乙企业从石墨开采企业甲购入已税原矿连续加工精矿应按购销差额缴纳资源税
D.丙企业以自产未税石墨精矿和从甲企业购入的45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已税精矿混合对外销售,取
得100万元销售额,则丙企业应按照55万元计算资源税
【答案】BD
【解析】选项A,销售自采未税石墨原矿应换算成精矿的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选项C,纳税人用已纳资
源税的应税产品进一步加工应税产品销售的,不再缴纳资源税。
【重要提示1】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关键是要确定计税依据——从价计征的销售额和从量计征的课税数
量。从以往考试出题情况看,往往把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与税收优惠混合在一起考核,所以考生在应纳税额
计算过程中还要特别注意有无减征、免征规定。
【重要提示2】考生要关注资源税与增值税、所得税的关系:
(1)凡是需要同时计算资源税和增值税的矿产品,在计算增值税时,大多适用基本税率(16%,2019年3
月31日之前),但是天然气适用低税率(10%,2019年3月31日之前)。
(2)在计算所得税税前扣除金额时,由于资源税是价内税,记入税金及附加账户,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
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而增值税是价外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不在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税金的范围之内。
(三)煤炭资源税的计算方法
【核心问题】征税对象定位为原煤,若销售洗选煤则销售额需要折算。
计算公式:
原煤应纳税额=原煤销售额×适用税率
洗选煤应纳税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适用税率
1.原煤的计税依据及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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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2019)考试辅导第八章+资源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
(1)纳税人开采原煤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原煤销售额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原煤销售额中
不包含从坑口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等费
用(与煤价分别核算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