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广告播出服务合同10篇
篇1
甲方(广告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广告播出服务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电视广告播出服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电视广告的播出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的策划、制作、播出、监测等。甲方需提供广告内容及相关素材,乙方负责完成广告的播出,并保证播出质量和效果。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播出服务完成之日终止。具体播出时间和次数根据甲方的需求及乙方的播出计划进行安排。
三、广告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按照约定的金额支付乙方广告费用。具体费用包括广告制作费、播出费、监测费等。
2.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将广告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3.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广告的播出服务。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质量完成广告的播出服务。
2.甲方应提供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并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次数完成广告的播出,并保证播出质量。
4.乙方应对播出的广告进行监测,并及时向甲方报告播出情况。
5.双方应保护彼此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广告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播出广告,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2.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广告的播出服务,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沟通并协商解决。
六、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
甲方(广告客户):__________
乙方(广告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
鉴于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电视广告播出服务,为明确双方权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背景及目的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电视广告播出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双方合作顺利进行。
二、服务内容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电视广告播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制作、审核、播放、监测等环节。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广告投放位置及时间:详细约定广告投放的频道、时间、时长等具体事项。
2.广告制作与审核:乙方负责广告的制作,并确保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广告播放平台的要求。甲方需配合提供广告素材。
3.广告播放: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进行广告播放,并确保播放质量。
4.广告监测与报告:乙方应提供广告播放监测报告,确保广告投放效果。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约定的服务期限结束。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电视广告播出服务费用,具体金额根据服务内容、时长等约定。
2.支付方式:按照约定时间,甲方将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3.乙方需在收到款项后,提供相应的发票及凭证。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停止服务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2.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双方均应对涉及商业机密的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六、争议解决
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