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安全协议书
总承包单位: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浙江警宇消防安全工程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安全责任,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安全和施工人员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署工程承发包协议同时,签署本安全责任书。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杭州电力生产调度中心工程
2、工程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市民街
3、分包范围:消防工程
4、工程项目期限:以分包经济协议为准
二、安全责任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1)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3‰人次以下。
2)不发生重大机械、设备、火灾事故和相同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以及环境影响事件。
3)确保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成总包协议中提出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实施关键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
1)《中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条例》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
5)《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JGJ59-)
6)《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
7)《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9)《塔式起重机安全堆积》(GB5144-)
10)《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
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12)建设工程所属地方安全、文明、环境法规
13)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
3、甲乙双方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认真落实国家、地方、总包单位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制度,实施建设单位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要求,切实推行本责任书相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分包项目根据“先订工程分包协议和安全责任书,后开工”标准,双方在未签署分包协议和安全责任书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开工。
3)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含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置含有对应任职资格专职安全员和相关安全检验检测装备。
4)施工期间,甲方指派汪森光同志负责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5)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省、市、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标准、制度与要求,设置好分包工程相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设施,做好安全标识标牌,双方不得私自拆除、变动;确需临时拆除、变动,必需根据要求推行总包审批手续,采取可靠安全方法后,方可拆除、变动,并立刻恢复或重新设置。
6)甲乙双方应在工程施工中组织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重视对安全问题、事件原因分析,落实防范方法,预防事故发生。
7)甲乙双方按要求在各自施工场所、生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时组织检验、维修,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根据国家地方等相关要求,甲乙双方应为各自职员配置必需劳动防护用具及合格有效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职员正确使用。
9)施工现场总平面由甲方统一策划,分区管理,各负其责,分包单位不得随意变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环境保护等标志、标识和设施,按策划统一组织,乙方施工区域由乙方实施。
10)如施工过程中乙方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开启应急预案,根据相关事故汇报立刻汇报,甲方帮助或组织事故调查,吸收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4、甲方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安全资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安全资格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材料复印件存档保管;乙方资质、资格不符合要求,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或终止协议。
2)按要求成立施工安全委员会,组织和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整体工作,立刻向乙方传达国家、地方、企业等上级单位安全工作要求文件和通知。
3)组织同一区域交叉施工各方签署对应安全责任书,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方法。
4)编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