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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一平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托付乙方承建本工程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在协商全都、互惠互利的根底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一期三通一平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地点:其次条承包内容
承包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选购、构造施工、供货、验收合格及维护、保修等图纸范围内〔包括二次设计〕的全部内容;且包括依据本合同文本、法规、政府文件所要求的或依据实际状况可推断出的为完成一个完整工程所需要的全部工作。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包修理等。第三条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暂定价为 元〔大写: 元整〕。工程结算时,以经双方确认的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计算本工程结算总价款。
附件中的固定综合单价是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二次设
计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安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措施费、水电费、规费、企业治理费、检测费、完善招投标手续费、合同备案费、相关政府部门验收费、材料及成品保护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合同文件明示或示意的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本工程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的全部费用及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维护费。
附件中的固定综合单价价款已包含图纸上已表达或图纸上虽未表达但属于承包本工程必需有的全局部项工程的费用,附件中未标明的工程和费用均被视为已经包含在合同固定单价价款中。
因甲方缘由导致工程变更而增、减费用的,假设本合同附件中有一样或类似工程的,依据该工程的固定综合单价进展结算;假设本合同附件中没有一样或类似工程可作
为计价依据的,则由双方另行协商确认变更工程的单价并计算增、减费用;单次单项变更、洽商直接费增减2025元以上,只计取直接费及税金;单次单项变更、洽商直接费增加在2025元以下的,不予调整。协商期间,乙方不得以未确定价格为由停顿实施变更。全部洽商费用均待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因乙方缘由导致工程变更而增加费用的,不予调整。
因乙方自身缘由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乙方在本合同商定的可以调整造价的设计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签证的申请,在经甲方审核确认盖章并签字后办理签证。
无论通常的或当地的习惯如何,本合同工程量的计量均以图纸净值为准。工程量计量的依据为:合同条款、技术标准、甲方批准的施工图、有效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批准的经济索赔文件等。
乙方因施工需要对甲方所供给的图纸进展深化设计时,不得对所使用材料的规格型号作实质性修改,且不得因深化设计而增加合同价款。
附件中固定综合单价是乙方基于对图纸、技术资料、其他相关资料及施工现场的四周环境已完全理解所确定的,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
第四条工期
自201 年 月 日进场施工,于 201 年 月 日前全部竣工并经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以下状况可顺延工期,双方应准时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但不得以此为理由而增加费用:
因甲方提出变更打算或变更施工,因而不能连续施工;
因甲方不能按期供给图纸等非乙方缘由被迫停工;
因法定不行抗力缘由、政府政策缘由被迫停工。
延误的报告:假设乙方认为合同工程中的关键的一局部预期会推迟或面临被延误的危急,乙方必需在5天内通知甲方及监理,乙方同时应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和措施,以削减或避开此类状况的发生。在报告中,乙方还应明确说明对工程的进度、费用和质量等一系列潜在因素的影响。
由于非乙方缘由造成延误工期,双方应准时协商。第五条工程质量
任何状况下,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均必需符合设计要求并到达现行的国家、地方及
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并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标准。如上述要求有不全都的地方,以较严格的要求为准。
乙方在正式组织施工前,需依据现场的实际状况,对原有装饰施工图纸中没有表达的部位和空间的装饰内容进展深化和补充设计,并交于甲方和原设计单位书面确认前方可施工。
乙方随时承受甲方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供给便利条件,如乙方施工的工程未能到达本合同商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应无条件进展返工、修改并担当返工修改的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拒不返工、修改,甲方可聘请第三方对工程进展整改,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担当。
第六条材料、技术要求
本工程的材料所选用品牌、规格、性能、技术标准等应符合附件及图纸规定,严格按行业标准、图纸及附件中规定执行。具体材质按双方确认的材料样品为准。
合同签订时双方应按设计要求对本工程所用的全部材料进展封样工作,经现场实地做样并经甲方认可前方可正式施工。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