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ZJM-002-4423-2017 林业机械 便携手持式油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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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6 页
更新时间:2025-05-24
总字数:约9.16千字
文档摘要

“浙江制造”认证实施细则

编号:ZJM-002-4423-2017

林业机械便携手持式油锯

2017-8-30发布2017-8-30实施

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发布

1

目录

前言 3

0引言 4

1.认证范围 4

2.认证依据 4

3.单元划分原则及认证模式 4

3.1单元划分原则 4

3.2认证模式 5

4.认证实施的环节及要求 5

4.1认证申请与受理 5

4.1.1所需资料 5

4.1.2受理 6

4.2产品检验 6

4.2.1抽样原则 6

4.2.2检验方案 6

4.2.3检验要求及检验结论 7

4.3初始工厂审核 7

4.3.1审核内容及要求 7

4.3.2审核时间及人日数 7

4.3.3审核结论 7

4.4认证结果评价与决定 8

4.4.1评价与决定 8

4.4.2认证时限 8

4.5获证后监督 8

4.5.1监督时间、频次 8

4.5.2监督内容 9

4.5.3监督评价 9

4.6证书到期再认证 9

5.认证证书和标志 9

2

5.1认证证书 9

5.1.1证书有效性的保持 9

5.1.2认证变更 10

5.1.3证书的暂停、撤销、注销 10

5.1.4认证范围的扩展、扩大 11

5.2认证标志 11

5.3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11

6.认证收费 11

附录1产品描述 12

附录2自我声明 14

3

前言

本细则由“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组织制定、发布,版权归“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所有,联盟内成员根据本机构的资质情况备案后使用,联盟外的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的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细则附录1、附录2为资料性附件。

本细则由“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提出并归口。

本细则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细则为首次发布。

本细则由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4

“浙江制造”认证实施细则——林业机械便携手持式油锯

0引言

本细则基于“浙江制造”认证的质量与信誉保证制定,规定了林业机械便携手持式油锯(以下简称“油锯”)产品认证的要求和程序。

本细则与《“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2部分管理要求》等标准和要求配套使用。

本细则与认证机构公正性、保密、认证变更管理等公开文件共同实施。

认证委托人应确保获证产品能够持续符合认证及适用标准要求。

由于法律法规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所引起的适用范围调整,本细则将进行及时修订。

1.认证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油锯产品的“浙江制造”产品认证。

2.认证依据

DB33/T944.1—2014“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

DB33/T944.2—2014“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2部分:管理要求T/ZZB0196-2017浙江制造团体标准林业机械便携手持式油锯

3.单元划分原则及认证模式

3.1单元划分原则

按同一申请者、同一生产企业的相同类别油锯,相同的主要外包/功能件(汽缸罩、离合器罩、前护手器、前手柄、后手柄),同组内发动机排量差异小于同组内最大发动机排量的15%,相同的刹车结构,相同的机油箱和燃油箱容积,相同的额定转速,相同的最大空载转速的油锯可为一个认证单元。

(a)林用油锯和修枝油锯不属于同一认证单元。

(b)四冲程发动机和二冲程发动机不属于同一认证单元。

5

3.2认证模式

自我声明+型式检验+“浙江制造”评价规范+获证后监督

4.认证实施的环节及要求

认证实施环节:认证委托与受理、产品检验、初始工厂审核、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监督、证书到期再认证。

一般情况下完成产品检验后再进行初始工厂审核,也可在工厂审核时实施检验。

4.1认证申请与受理

按照3.1条款的要求划分单元并委托认证。

4.1.1所需资料

认证委托人准备《认证申请书》和《产品描述》提交认证机构,《认证申请书》和《产品描述》的信息及随附资料如下。

4.1.1.1认证申请

填写《认证申请书》相关信息并提供:

a)企业(认证委托人、制造者、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注册商标证明复印件(如有);

c)按卓越绩效标准实施的评价证明材料复印件;

d)获得的第三方GB/T19001、GB/T24001、GB/T28001认证证书复印件;

e)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