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生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烟花爆竹生产用涉药机械设备的结构布置、材质材料、气防爆、自动控制、风险监
测、标志标识、公用工程、清理维保及配套文件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烟花爆竹生产用涉药机械设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标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6爆炸性环境
GB4053.3固定式钢梯及平XX全要求
GB11652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GB50161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涉药机械设备mechanicaIequipmentforfireworks
生产、制造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单台设备或成套装置。
3.2
单台设备singleequipment
独立运行的一个机械设备。
3.3
成套装置compIetesetofequipment
多台配合运行的机械设备。
3.4
传动皮带drivebelt
具有防静、阻燃性能且具备一定柔韧性的材料制成的,环绕并张紧在主动轮和从动轮上,利用自
身与轮之间产生的摩擦力,把动力从主动轮传向从动轮,进而带动设备的相关部件运转
3.5
主体结构Mainstructure
机械设备主要框架的部分,起到支撑、连接各部件,保证设备稳定运行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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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构布置
4.1机械设备结构应有足够强度和稳定性,各部位连接应紧固。
4.2机械设备的连接应紧固,涉裸药部分的连接处不应留有间隙。
4.3机械设备的焊缝应光滑平整,不应有毛刺、缝隙、凸起、凹槽等缺陷。
4.4机械设备宜采用“一”字型或型的布置方式,药物、半成品、成品传送不应交叉、往返。氧
化剂与还原剂料斗应分间设置。
4.5机械设备应设置检修通道,检修通道的宽度应大于等于0.7m。
4.6药物、半成品、成品的传送应采取隔爆、阻火等技术措施。采取传送带、螺旋推送、机械手、自
由落体、吊篮、负压传送的,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装药、混药等易爆工房应与进料、出料口隔间或错
开布置。
4.7传动皮带(传送皮带除外)、运动齿轮、传动轴等运动部件,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并设置安全警
zjFo
4.8防护栏的设置应符合GB4053.3的有关规定。
4.9涉裸药部分的轴承、万向节等转动部分应采取防止粉尘进入的密封措施。
4.10制(混)药、装药等药物粉尘大的部分应采取减少粉尘浓度、增加环境湿度的技术措施。
4.11核定药量应符合GB11652的有关规定,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爆竹生产线的混药筒药量应小于等于0.5kg、装药斗药量应小于等于1kg,每小时混装药量应
小于等于80kgo
b)组合烟花内筒混装药生产线的开包药混药筒药量应小于等于1kg、装药斗药量应小于等于2kg,
每小时混装开包药药量应小于等于200kg;装亮珠上料斗药量应小于等于10kg(亮珠上料间应小于等于
60kg)o
c)组合烟花组装生产线的发射药药斗药量应小于等于5kg(发射药上料间应小于等于30kg),每
小时装发射药药量应小于等于50kg;内筒上料料斗药量应小于等于5kgo
d)双响生产线的发射药、爆响药混药筒药量应分别小于等于1kg,发射药、爆响药装药斗药量应
分别小于等于2kg,每小时生产线混装药量应小于等于200kg;装亮珠上料斗药量应小于等于10kg(亮
珠上料间应小于等于60kg)o
e)喷花烟花生产线的混药筒药量应小于等于10kg、装药斗的药量应小于等于5kg,每小时混装药
药量应小于等于300kgo
4.12烟花爆竹机械设备转速应符合以下要求:
a)自动混药机料斗转速应小于等于60r/mino
b)安全引火线上漆工序出引卷转速应小于等于40r/mino
c)制引机牵引辐转速应在30-50r/min之间。
5材质材料
5.1涉裸药部分的主体结构(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