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30.99
Z04
团体标准
T/ATCRR32—2021
废动力蓄电池回收率计算方法
Calculationmethodofspentpowerbatterycollection
(报批稿)
2021-09-xx发布2021-09-xx实施
北京资源强制回收环保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布
T/ATCRR32—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北京资源强制回收环保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ATCRR)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II
T/ATCRR32—2021
废动力蓄电池回收率计算方法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废动力蓄电池回收量与回收率计算方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4664电子电气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
WB/T1061废蓄电池回收管理规范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
3术语和定义
GB/T3466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动力蓄电池powerbattery
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提供能量的蓄电池,由蓄电池包(组)及蓄电池管理系统组成,包括锂离
子动力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等,不含铅酸蓄电池。
[来源: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3.2
废动力蓄电池spentpowerbattery
指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动力蓄电池,不包括在保质期内
返厂故障检测、维修翻新的动力电池。
[来源:WB/T1061,定义3.2]
3.3
废动力蓄电池再生利用企业comprehensiveutilizationenterpriseofspentpowerbattery
指以废动力蓄电池为主要原料,回收其中有价值资源的企业。
4废动力蓄电池回收率计算方法
4.1全国废动力蓄电池回收率计算方法
以全国废动力蓄电池再生利用企业的规范回收总量和全国动力蓄电池报废量为基准计算全国废动
力蓄电池回收率:
全国废动力蓄电池总回收量(吨)
全国废动力蓄电池回收率×100%
全国动力蓄电池报废量(吨)
其中:
全国废动力蓄电池总回收量为国家建立的“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
管理平台”,或为生态环境部“全国固废管理信息系统”所统计的废动力蓄电池回收量,或由第三方组
织所统计的全国动力蓄电池再生利用企业废电池总回收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残次品、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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