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工作,确保招标质量,根据《内部控制指引第20号—招标投标》、中国中车及齐车集团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开展物资、工程和服务等项目的招标工作。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50万元以上的采购业务由公司招标办办理。子公司自行组织的招标采购活动按照子公司制定的招标管理办法执行,但不得与本办法相悖。子公司制定或修改的招标管理办法须报规划运营部进行备案。
第三条工作原则
(一)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受法律、法规约束。
(二)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控制采购成本,保证产品质量。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程序操作,科学择优定标。
(四)以“供应链管理电子平台”为采购平台,兼顾其他方式。
第四条定义
(一)招标类采购方式包括法定招标和竞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和中车许可的其他采购方式作为招标类采购方式的补充。
(二)法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三)竞标是指为避免与法定招标混淆,提高采购效率,采购人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组织的采购活动。竞标包括公开竞标和邀请竞标两种。公开竞标是在中国中车全体供应商范围内实行采购;邀请竞标是在邀请供应商名单范围内进行采购。
第五条不具备招标条件或单独组织招标成本过高时,以及按规定必须进行委托招标的项目,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组织招标事宜。代理机构按照本办法择优确定。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六条公司招标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制衡的体制。公司设立招标委员会和招标办公室。
(一)招标委员会
招标委员会是公司各项招标工作的领导、监督机构。招标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招标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为其他公司级副职。
招标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遵循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方针政策及具体规定,负责审定公司招标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领导公司招标工作,负责审批招标申请、评标报告和授权文件。
3.指导标办公室的招标工作,监督检查招标、投标活动;
4.对招标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处理;
5.其他必须由招标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二)招标办公室
招标委员会下设招标办公室。招标办公室是公司招标工作组织和管理机构,招标办公室设在规划运营部。办公室主任由规划运营部部长担任,副主任由主管招标的副部长担任,规划运营部设专职招标岗位。
招标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受招标委员会委托,对招标工作全面负责;
2.组建招标工作组和确定评标小组名单,对其公正性负责;
3.审核招标项目预算、技术要求、商务条款、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检查验收标准、监督控制办法及投标单位的资质和业绩等条件,对发售的招标文件负责;
4.对各采购单位报合格供应商库进行汇总,编制招标许可供应商名单;
5.记载招标工作的全过程,汇集相关资料,对资料的归档管理负责;
6.组织召开招标工作会议,对解决招标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问题负责;
7.对中标通知书与合同签署一致性负责,对已经招标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公司不具备招标资质的项目进行委托招标,对委托招标结果负责;
9.组织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及业务培训工作,对公司招标工作培训负责。
(三)招标工作组
根据不同的招标项目(类别、资金额、技术等级等),招标办公室分别设立招标工作组,负责各类招标项目的招评标工作。
招标工作组组长由招标办公室主任或者副主任担任,金额较小或重要度较低的招标项目授权招标专员担任工作组组长。招标工作组由监督部门、、财务部门、需求单位、采购单位、使用单位、技术质量支持单位、法律部门(按需)或相关单位派员组成。
招标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
1.对招标办公室负责,对单项招标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公司相关部门提供的技术、质量、售后服务等要求,制定标书的技术、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条款,对招标文件质量负责;
3.测算标的底价或者最高限价并完成审批,对底价的合理性负责;
4.完成开标准备,组织确保招标计划,对招标的时效性负责;
5.负责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审定合格供应商和临时供应商的投标许可,对单项招标活动的供应商资质负责;
6.对招标、投标和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实施监督,对上述活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实施,对公司核心利益负责;
7.遇到重大问题或意见不一致时,向招标办公室进行汇报,必要时由招标办公室发起招标委员会会议进行决议,对汇报问题的时效性负责;
8.汇总评标结果报招标委员会审批,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中标结果公告,对单项招标评标结果负责;
9.相关资料归档,对单项招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