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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北京市海淀区锦秋学校招聘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及答案详解一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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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5 页
更新时间:2025-05-24
总字数:约2.94万字
文档摘要

2025北京市海淀区锦秋学校招聘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下列不属于“去函”结语惯用语的是()。

A.“特此函达”

B.“务希见复”

C.“特此函复”

D.“即请复函”

【答案】:C

【解析】去函是主动发出询问或告知事项等的函件,结语惯用语通常表达希望对方回复。“特此函达”用于去函中告知对方相关事宜,表达信息传达完毕;“务希见复”“即请复函”都明确表达了希望对方回复的意思,是去函常用结语。而“特此函复”是针对对方来函进行回复时使用的结语惯用语,不属于去函的结语惯用语。所以答案是“特此函复”。

2、KTV店员兼职外卖小哥、影视城员工变身生产流水线上的检查员、餐厅服务员成为电商平台配送员。所谓“共享员工”,是指以共享模式进行短期人力输出的合作用工方式。该用工模式()。

A.提高了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B.增加了劳动者按劳分配所得

C.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D.破解了就业中的结构性矛盾

【答案】:A

【解析】“共享员工”作为以共享模式进行短期人力输出的合作用工方式,能够在不同企业之间灵活调配人力资源。当一些企业出现人力闲置,而另一些企业存在人力短缺时,“共享员工”使人力资源可以快速流动到更需要的地方,让人力资源得到更充分的利用,避免了人力资源的浪费,从而提高了人力资源配置效率。按劳分配是在公有制经济范围内,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共享员工”的用工模式并不局限于公有制经济,且这种用工模式主要是促进人力资源的短期调配,与增加劳动者按劳分配所得并无直接关联。“共享员工”模式只是一种新的用工方式,并不能直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需要依靠完善的法律法规、有效的监管以及企业和劳动者之间遵循合理的合同约定等多方面因素,该用工模式本身并不具备直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功能。就业中的结构性矛盾是指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不匹配,包括技能、地区、行业等方面的不匹配问题。“共享员工”模式只是一种短期的人力调配方式,它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由于劳动力技能结构与产业需求结构不匹配等深层次原因导致的就业结构性矛盾。综上,正确答案应选体现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的选项。

3、1955年,周恩来总理率中国代表团出席在印度尼西亚万隆举办的亚非会议,提出并坚持()的方针,为会议的顺利召开作出了重大贡献。

A.求同存异

B.平等互利

C.和平共处

D.互不侵犯

【答案】:A

【解析】1955年,周恩来总理率领中国代表团参加在印度尼西亚万隆举行的亚非会议。当时参会国家众多,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等差异较大,存在着各种矛盾和分歧。为了推动会议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周恩来总理提出并坚持求同存异方针。“求同”就是要超越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的差异,为了共同的利益和目标而努力;“存异”则是尊重各国在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等方面的不同。这一方针的提出,化解了会议中的矛盾和分歧,促进了亚非国家之间的相互理解与信任,为会议的成功举行作出了重要贡献。而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互不侵犯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1953年底周恩来总理在接见印度代表团时首次提出的,并非亚非会议提出并坚持的方针。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求同存异。

4、甲和乙因停车问题产生纠纷并相互殴打,甲把乙打昏在地。甲打算逃离现场时,发现乙车副驾驶座位上有个皮包,包内有5万元现金,甲将其拿走并占为己有。甲拿走皮包的行为构成()。

A.抢夺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抢劫罪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罪名的构成要件来分析甲拿走皮包行为的性质。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抢夺罪中,行为人是对物实施暴力,趁被害人不注意夺取财物。而本题中,甲并非趁乙不注意公开夺取皮包,因此该行为不构成抢夺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本题中,甲在乙昏迷的情况下,秘密拿走乙车副驾驶座位上的皮包,该行为符合盗窃罪以平和手段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特征,因此甲拿走皮包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的对象主要是代为保管物、遗忘物和埋藏物,而本题中的皮包并非上述几类物品,所以甲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要求行为人获取财物的手段与暴力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即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压制被害人反抗从而取得财物。本题中,甲取得皮包并非是其之前殴打乙行为的结果,即取得皮包与之前的暴力行为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不构成抢劫罪。综上,甲拿走皮包的行为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