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方案3篇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方案第1篇
为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实现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切实帮助贫困
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实现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要求,结合
残联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任务目标
到2020年底,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
达100%,有辅助器具需求的适配率达100%。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管理机构。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各乡镇专职委员为成员
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
复服务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日常工作。
(二)精准康复服务小组采取入户或集中访问的方式,对照《残疾人基本康
复服务目录》,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康复需求进行初步评估,对有康复需求的
残疾人发放《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对于不能确定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可
直接转介至级康复服务机构。
(三)实施康复服务。残疾人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残疾人精准
康复服务卡》到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服务。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制定个
性化康复服务方案,按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要求,为残疾人提供基本
康复服务。对需要基本型辅助器具的,残联按乡镇组织发放。乡镇残联要调查了
解掌握残疾人的辅助器具需求,及时向残联反映情况,帮助残疾人解决好实际困
难。
(四)档案管理。以乡镇为单位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进行归
档整理,各乡镇汇总统一上交到残联档案室,进行留存归档。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方案第2篇
为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关于印发的
通知》(残联发〔20xx〕27号),做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陕西省残
联、教育厅、民政厅、计生委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陕西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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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
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建立政府主导、
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残联、卫生计生、扶贫办、民政、人社、教育等有
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并成立残疾人精准康
复服务行动办公室。
《实施方案》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准康复服务工作,
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纳入脱贫攻坚、深化医改、健康扶贫工作大局,列为
政府民生实事加以推动。二要加大投入力度。各市、县(区)要,建立康复服务
资金稳定持续投入机制。三要提升服务能力。发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
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中心等机构的设施、人员、技术资源作用,形
成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四要创新工作方式。各地要以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
为重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协调相关部门,在落实现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
政策基础上,积极争取在城乡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中更多惠及残
疾人,提高残疾人医疗和康复保障水平。五要加强基层培训。加强对残联、卫生
计生和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康复服务机构管理人员的工作培训,使其深入理解精
准康复服务的主要精神,掌握工作流程和各项要求,做好精准康复服务的具体实
施。六要加强规范管理。加强各级各类定点机构的管理,县(区)残联、卫生计
生部门要结合国家、省级制定的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定点机构准入标准、服务规范,
合理确定各类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七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借助
各种主流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准确解读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的主要目标和具
体措施,大力宣传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的有效举措,全面展示各地残疾人精准康
复服务工作的生动实践和显著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康复的良好氛围。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方案第3篇
一、救助对象:
(1)全市0~6岁(含6岁):脑瘫或脑损伤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
畸形及脱位救助对象患儿。
(2)全市17岁(含)以上;因先天、疾病或事故等导致肢体运动功能障碍;
二、救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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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具有西安户籍、年龄0--6周岁(含6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