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环嘉审字〔2025〕2号
关于郴州通程建材有限公司废石回收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郴州通程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郴州通程建材有限公司废石回收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郴州通程建材有限公司废石回收处理建设项目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珠泉镇龙泉社区乌田村翘脚岭旁,总投资1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占地面积3600m2。租赁厂房建设废石回收处理建设项目,设计产能为50000吨/年。属于新建项目。根据湖南坤榕环境评估有限公司编制的《郴州通程建材有限公司废石回收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评结论,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原则上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请建设方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一)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相关规定完成自主验收。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肥料。
(三)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破碎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根15m(DA001)高排气筒排放;物料装卸、堆场、运输扬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在对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综合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减轻生产过程中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属于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后外售;含有油污的手套和抹布,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标识标牌、相关台账等,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监测计划,按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七)按要求建设好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如国家、省颁布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颁布的新标准执行。
(八)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五年内未建设,建设单位应到原审批部门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该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郴州市嘉禾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嘉禾分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