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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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公司编制了《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2011年在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中,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重要信息。众
所周知,在中国,特别是中国资本市场推动社会责任意识还任重道远。除
了企业自身的动力不足之外,投资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度也还在萌芽
阶段。本公司作为黑龙江省交通系统所属的唯一一家上市公司,自成立之
日就肩负着与生俱来的使命和社会责任:在谋求公司发展和企业效益,为
股东创造高额投资回报的同时,认真履行着对社会、员工、客户和环境的
责任,回馈社会。希望本报告能起到与社会各界沟通、交流的桥梁作用,
能加强对本公司社会责任的认知,公司也希望接受社会的监督,促使公司
做得更好。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20112011年公司总体情况年公司总体情况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20112011年公司总体情况年公司总体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江交通”或“公司”),
系原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分立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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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路板块的上市公司。2010年3月1日,经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准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2.132亿元人民币。公司发起人股东为黑
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和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所持公司股份分别占
公司总股本的49.19%和17.92%。2010年3月19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龙江交通”,股票代码601188。公司主要
经营范围: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收费公路,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
机电产品、建筑材料,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货物(或
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国营贸易管理和国家限制项目取
得授权或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
定,以“三会”为核心,建立健全了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完善了《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公司秉承“开拓创新、锐意进
取、服务社会、稳健发展、诚信经营、回报股东”的经营理念,全力打造
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管理体系科学、资产质地优良、主营业绩突出、
效益稳步增长、综合竞争力强的公路板块上市公司。
2011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是落实“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
在新的形势下,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要求,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
的共同努力下,积极顺应国家政策导向,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行业发展动
态,合理进行资源整合和经营模式转型,形成明显的主业竞争优势与核心
竞争力。公司深挖自身能力和潜力,坚持“立足交通,多元发展”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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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路,把握机遇,大胆探索,锐意创新,积极调整经营策略,稳步推进各
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公司履行的社会责任公司履行的社会责任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公司履行的社会责任公司履行的社会责任
(一)2011年公司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得到了社会各个方面的关注与支持。公司在确保收
费稳定发展的同时,积极进行拓展其他产业和领域,并得到了长足的进步
和飞速的发展。201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1亿元,同比增长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