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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吹塑产品检验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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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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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吹塑产品检验标准

1外观质量要求

1.1制品表面光滑、无毛刺、无塑化不良、无显著擦痕和条纹、水印,桶口光洁.

1.2制品桶口及桶身各部分均无缺料、无任何破损。

1.3制品桶口平整无变形,桶口内无封堵,桶口壁厚应目测均匀,有桶把制品桶把处无封堵,桶身无显著变形,桶立于平地不能有显著晃动。

1.4制品内外无油污或附着其她杂质。容积大于4L制品,桶表面黑点杂质最大在0.5~1.5mm之间,而且要≤5个;容积小于4L制品,黑点杂质最大长度在0.5~1.5mm之间不得大于3个。黑点杂质周围应不透光,不然,不管黑点大小、数量、位置,均应去除。如有金属粉末聚集成块情况,与杂质黑点控制方法相同。桶内不应有任何杂质。

1.5制品颜色均匀,无显著色差,且以封样为准。封样桶只作为外观质量判定依据,尺寸等应以本标准中明确要求为准。

1.6液位线为无色半透明,清楚,边界清楚,其中不得夹杂杂质。液位线应正、直、宽窄均匀。分布在刻度和数字之间且不能与二者接触。3.5L~6L制品液位线宽度为6~8mm;1.5L~3L制品液位线宽度为4~6mm;≤1L制品液位线宽度为2.5~4mm。

2操作要求

装袋前,先检验桶外观质量,桶身有毛边地方要用刀子修平,桶口有少许毛边,毛边手感比较柔软,高度不足1mm;总长度不足桶口周长1/4时用刀背将毛边抚平,不得用刀刃削。出现不能满足上述条件之一毛边时应立刻采取必需方法。桶口两侧合模线处形成较尖、硬毛边时应不能突出于桶口平面之上,长度不得大于螺纹,不然必需采取必需方法。要注意修理时应保持桶口向下以确保削掉废料不能掉到桶里。

3包装和标识要求(具体内容见吹塑产品包装要求)

装袋时,使用完整包装袋,同时注意包装袋内清洁,不要夹有其它物料;要求桶冷却至近似环境温度后再装入包装袋中,且桶之间不能受大力挤压。

4抽样检验要求

抽样方案:每班(十二小时)产量为一批,取样应符合表2要求。判定方法:依据样品检测结果,有一项不合格,则整批不合格。合格批给予验收,不合格批能够退货。对于不合格批,当剔除不合格品后可按表2加倍抽检,仍有不合格项时给予退货。外观有一项不合格,则整批不合格。

表2

批量

<151

151~500

501~3200

3201~35000

>35000

样本大小

2

5

8

10

15

5检验内容

5.1各部门根据表3中要求进行质量巡检

表3

外观要求

制品重量

操作要求

包装(标识)要求

桶口尺寸

操作工

带班长

●——必需作到检验项目,未做标识则不需检验或操作,检验桶口尺寸时按检验图纸检验。

操作工进行100%产品检验,如连续3只制品,外观或重量有一项不符合标准,操作人员应立刻通知带班人员,带班人员应依据实际情况对不符合内容进行判定后采取对应方法进行处理。

每班带班人员每两小时进行一次巡检,每次抽取每个模具型腔生产制品一只,巡检内容为表3内容。各班带班长应认真负责完成每一次巡检,确保巡检频次、效果和测量结果真实有效。各带班长在巡检过程中如发觉不合格品,应剔除不合格品后加倍检验,如仍有不合格品,应立刻通知维修人员采取方法。

2。如发觉不合格,应做“不合格”或“待处理”标识,通知相关人员后做深入处理。

5.2设备开机生产、更换颜色、更换桶型后,带班人员在设备运行稳定后进行首件检验。(设备在没有更换模具及物料颜色情况下,停机时间小于二十四小时无需进行首件检验,以原封样为准)。质检员在进行首件检验时,除检验上述全部内容外,还应对照企业标签封样或贴标制品封样检验标签质量。要求质检员严格首件检验,绝对不许可带着质量问题强行生产。

5.3带班人员进行首件检验时,需检验以下项目:外观要求、制品重量、包装标识要求、桶口尺寸(按测量图纸测量)、壁厚要求。

5.4带班人员进行产品抽样检验时需检验以下项目:外观要求、桶口尺寸、包装标识要求。

5.5产品要求100%称重和经过测漏机检测.

6尺寸要求

见表4,对称部位壁厚之比≤1.2∶1。

表4:

制品名称

重量要求

(g)

制品容积

(ml)

制品桶口尺寸要求

制品最小壁厚(mm)

XXX

X±5g

≥标准容量(1+5%)

见桶口示意图

0.6

全部桶口高度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出0.3mm,要求避开分模线位置取六点测量。

备注:a为螺纹外径尺寸,b为桶口内径尺寸,h为桶口高度尺寸。

6.4物理机械性能

6.4.1密封试验

在试样内注入公称容量水并拧紧盖,横置于平地(桶口近地面),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