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参考格式
第一条依据《民法通则》和《中国合作企业法》及《中国合作企业登记管理措施》相关要求,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合作企业,是依据协议自愿组成共同经营体。合作人愿意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遵法经营。
第三条企业名称:
第四条合作人姓名:
第五条合作人共出资万元
第六条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严禁,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项目,报审批机关同意,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要求需要专题审批,经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项目,本企业领醛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
第七条本协议中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以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为准。
第八条企业经营场所:
邮政编码:
第九条合作目:
第十条经营范围:法律、法规严禁,不经营;应经审批,未获同意前不经营;法律、法规未要求审批,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注:企业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应经许可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要求应在《营业执照》明示经营项目,则除将上述内容表述在经营范围中,还应将相关项目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明。比如:餐饮;零售药品。)
第十一条合作人姓名及其住所
姓名住所第十二条合作人出资方法、数额和缴付出资期限
合作人出资方法出资数额(万元)出资权属证实缴付出资期限占出资总额百分比第十三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措施
1、企业利润和亏损,由合作人依据以下百分比分配和分担:(合作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百分比,由合作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2、合作企业.cn存续期间,合作人依据合作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决定,能够增加对合作企业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填补亏损。
3、企业年度或者一定时期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作人协商决定或者根据合作协议约定措施决定。
第十四条合作企业事务实施
1、实施合作企业事务合作人对外代表企业。委托合作人
为实施合作企业事务合作人,其她合作人不再实施合作企业事务。不参与实施事务合作人有权监督实施事务合作人,检验其实施合作企业事务情况,并依据约定向其她不参与实施事务合作人汇报事务实施情况以及合作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收益归全体合作人,所产生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作人负担。
2、合.net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决定,合作人分别实施合作企业事务时,合作人能够对其她合作人实施事务提出异议,暂停该事务实施。假如发生争议由全体合作人共同决定。被委托实施合作企业事务合作人不根据合作协议或者全体合作人决定实施事务,其她合作人能够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五条入伙、退伙
1、新合作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并依法签订书面协议。签订书面协议时,原合作人向新合作人通知合作企业经营情况和财物情况。
2、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受相同权利,负担相同责任。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债务负担连带责任。
3、协议约定合作企业经营期限,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能够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于继续参与合作企业事由;
④其她合作人严重违反合作协议约定义务。
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经营期限,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实施造成不利影响情况下,能够退伙,但应该提前三十日通知其她合作人。
私自退伙,应该赔偿由此给其她合作人造成损失。
第十六条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要求解散事由,致使合作企业无法存续、合作协议终止,合作人合作关系消亡。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部分与清算活动相关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全部还未了结事务,还应该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清算人关键职责:
①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②处理与清算相关合作企业未了结事务;
③清缴所欠税款;
④清理债权、债务;
⑤处理合作企业清偿债务后剩下财产;
⑥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汇报,经全体合作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汇报,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违反合作协议,依法负担违约责任;
2、合作人推行合作协议发生争议,经过协商或者调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