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拥有[商标名称]商标(商标注册号:[具体注册号]),并有意将该商标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该商标,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商标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标基本信息
1.商标名称:[商标名称]
2.商标注册号:[具体注册号]
3.商标类别:[具体类别]
4.商标图样:(附上商标图样)
5.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详细列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二、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转让价格
双方同意,本次商标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x]元整(大写:[大写金额])。
2.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x]元整(大写:[大写金额]);在商标转让手续办理完毕且取得商标局核准转让证明后的[x]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转让款人民币[x]元整(大写:[大写金额])。
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权利
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商标转让款。
对商标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等情况向乙方进行如实陈述和说明。
2.义务
保证所转让的商标是其合法拥有的,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被查封、冻结、质押、许可他人使用等情况,且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协助乙方办理商标转让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提供所需文件资料等,并确保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在商标转让手续办理过程中,积极配合乙方,及时答复乙方提出的问题和要求。
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定金后,不得再将该商标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权利
按照本协议约定要求甲方协助办理商标转让手续。
在商标转让手续办理完毕后,享有该商标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
2.义务
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商标转让款。
向甲方提供办理商标转让手续所需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尊重甲方对该商标享有的原有权益,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对商标进行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四、商标转让手续办理
1.双方同意由[办理方]负责办理商标转让的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费用承担方]承担。
2.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x]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办理商标转让手续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并协助乙方完成相关手续的准备工作。
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的[x]个工作日内,将办理商标转让手续所需的文件资料整理齐全,并提交给商标局。
4.商标局受理商标转让申请后,双方应密切关注办理进度,及时了解商标转让的审批情况。如因任何一方原因导致商标转让申请被驳回或延误,责任方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保密条款
1.双方应对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商标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
2.本条款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x]年。
六、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如实陈述商标情况、存在权利瑕疵或擅自将商标转让给第三方等,导致乙方无法取得商标所有权或遭受其他损失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按时支付商标转让款或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3.如因一方原因导致商标转让手续无法按时办理完毕或无法取得商标局核准转让证明,责任方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按照商标转让款的[x%]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