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核医学科用房规划与使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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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2 页
更新时间:2025-05-25
总字数:约1.19万字
文档摘要

核医学科用房规划与使用

1适应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新建、扩建和改建核医学科的设计、建造、验收及运维等阶段的

内容要求,医疗机构核医学科建设可参考本规范。

医疗机构核医学科建设除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

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846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23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0068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31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5033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5073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51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1039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标准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1309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4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51459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GB55002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

GB55016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GB55019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GB55020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

GB55021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

GB55030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GB55031民用建筑通用规范

GB55036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GB55037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01工程结构通用规范

GB/T50011建筑抗震设计标准

GB/T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3

GBZ120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

HJ1188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

JGJ312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T/CIRA36核医学科建设规范

GBZ/T181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编制标准

HJ10.1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

HJ132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和技术利用

其它相关使用规范等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核医学nuclearmedicine

应用放射性核素或放射性药物进行诊断、治疗疾病以及进行医学研究的学科。核医学常用的诊断和

治疗性放射性核素大多为短半衰期核素。

3.2核医学科nuclearmedicinedepartment

通过放射性核素或放射性药物发射的射线对疾病进行诊断、治疗和科学研究的专业科室。

3.3放射性药物radiopharmaceutical

用于疾病诊断、治疗或临床研究的放射性核素或其标记物。

3.4控制区controlledarea

在辐射工作场所划分的一种区域,在这种区域内要求或可能要求采取专门的防护手段和安全措施,

以便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控制正常照射或防止污染扩散,以及防止潜在照射或限制其程度。

3.5监督区supervisedarea

在辐射工作场所中未指定作为控制区的一个规定区域,通常不需要采取专门防护措施和安全手段,

但要对职业照射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的区域。

3.6放射性核素治疗radionuclidetherapy

利用放射性核素在衰变过程中发射射线的辐射生物效应来抑制或破坏病变组织的一种治疗方式。

3.7医疗放射性废物medicalradioactivewaste

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不再被利用的、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被放射性核素污染的气态、液态和固态废弃

物,其活度或活度浓度大于规定的清洁解控水平,且由其引起的照射未被排除。

3.8衰变池decaypool

用于收集、存储、排放放射性废液的容器,放射性废液在该容器中自然衰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