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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春季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水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实习生招募6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及完整答案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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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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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春季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水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实习生招募6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下列属于第二次工业革命成果的是()。

A.无线电报

B.元素周期律

C.载人航天飞行

D.区块链技术

【答案】:A

【解析】第二次工业革命发生于19世纪中期,人类开始进入电气时代。无线电报是利用电磁波传输信息的通信方式,其发明与第二次工业革命时期电力的广泛应用以及电磁学的发展密切相关,属于第二次工业革命成果。元素周期律是俄国化学家门捷列夫在1869年发现的,它是化学领域的重要理论成就,并非工业革命的技术成果体现。载人航天飞行是在20世纪中期随着现代航天技术的发展才得以实现的,属于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成果。第三次科技革命以原子能、电子计算机、空间技术和生物工程的发明和应用为主要标志。区块链技术是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发展而产生的新兴技术,于21世纪逐渐兴起和发展,和第二次工业革命并无关联。综上,该题应选择无线电报。

2、我国第一条沙漠铁路是()。

A.包兰铁路

B.兰新铁路

C.海兰铁路

D.北疆铁路

【答案】:A

【解析】该题考查我国第一条沙漠铁路的相关知识。我国第一条沙漠铁路是包兰铁路,它于1954年10月动工,1958年8月1日通车,在铁路建设史上,包兰铁路是中国第一条穿越沙漠的铁路干线,在当时的技术和环境条件下这是一项具有开创性的成就。兰新铁路是连接甘肃省兰州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的铁路,并非第一条沙漠铁路。海兰铁路不是广为人知的重要铁路干线且与我国第一条沙漠铁路无关。北疆铁路是兰新铁路西段的延伸线,也不是我国第一条沙漠铁路。因此正确答案为包兰铁路。

3、支票存款是信用货币的一种主要形式。下列关于使用支票优点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方便携带

B.传递方便

C.控制纸币发行量

D.提高交易效率

【答案】:C

【解析】本题可结合支票的特点,对各选项逐一分析,判断其是否属于使用支票的优点。支票是活期存款的支付凭证,是出票人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持票人的票据。使用支票时,只需在支票上填写相关信息并交给收款人,收款人可通过银行兑现款项。支票相较于现金,体积较小,易于携带,可避免携带大量现金带来的不便和风险,所以方便携带是使用支票的优点。支票传递过程简单便捷,只需将支票交付给相关方即可完成资金转移的指示,不需要像现金那样进行繁琐的清点和交接,因此传递方便也是使用支票的优点。使用支票能够减少现金的使用,使得交易流程更加简便快捷,大大缩短了交易时间,从而提高了交易效率,所以提高交易效率同样是使用支票的优点。而控制纸币发行量是国家根据宏观经济状况,通过货币政策等手段由中央银行来进行调控的,与使用支票并无直接关联,它不是使用支票的优点。综上,说法错误的是控制纸币发行量。

4、下列说法中能体现“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的精神内涵的是()。

A.甲检察院为暴力犯罪的被害人提供医疗和物质救助

B.乙地经检察部门开通网络并接受网络举报

C.丙公司认为行政机关侵害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丁地派出所要求使用执法记录仪实时记录出警过程

【答案】:C

【解析】“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强调权利如果受到侵害后要有相应的救济途径。为暴力犯罪的被害人提供医疗和物质救助,这属于对被害人的救助行为,并非是针对权利受侵害后的救济途径,不是对权利本身救济。开通网络并接受网络举报,是拓宽了举报渠道,但它重点在于信息的收集,没有特别体现出对具体权利受到侵害后的直接救济。公司认为行政机关侵害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当公司的合法权利受到行政机关侵害时,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法律规定的救济途径来维护自身权利,很好地体现了“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的精神内涵。派出所要求使用执法记录仪实时记录出警过程,主要是为了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执法过程的透明和公正,并非针对权利受侵害的救济。综上,能体现“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精神内涵的是认为行政机关侵害其合法权益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情形。

5、任免干部应使用的文种是()。

A.通报

B.通告

C.通知

D.意见

【答案】:C

【解析】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并不用于任免干部;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与任免干部这一用途无关;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其中任免人员是通知的适用范围之一;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并非用于任免干部。所以任免干部应使用的文种是通知。

6、甲、乙、丙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后该合伙企业经营亏损,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甲、乙、丙对该债务应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