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电气运行安全
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
试验。
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和检修,必须按《爆炸
和火灾危险环境用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
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
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
的人员担任。
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
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变、配电所必须制订符合现场情况的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
职责应在现场运行规程中明确规定。
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
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
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
安全距离。
表12.1设备不停电时安全距离
序号电压等级(千伏)安全距离(米)备注
110及以下(13.8)0.7
220~351.00
3441.2
460~1101.50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并
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
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供电单位与用户(调度)联系,进行有关电气倒闸操作时,值班
人员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
案。
电气检修安全
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
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将
检修设备的各方面电源断开,取下可熔保险器,在刀闸操作把手上挂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
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员批准,并采
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站在
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严禁
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作业人员和监
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先停电、验电、放电,
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
接地要求:
接地时,必须使用专门的携带型接地线,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导线
作接地或短路之用,禁止使用缠绕的方法进行短路和接地;
对于可能来电的各方面都要装设接地线;
接地线应装设在从工作地点可以明显看到的地方;
接地线与施工部份之间不得连有开关或保险;
装接地线先接地一侧,后接设备一侧;拆接地线时先拆设备一侧,
后拆接地一侧;
每组接地线应编号,存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
每组接地线在使用之前均应认真检查,有损坏的接地线严禁继续
使用。
外线、杆、塔、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
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变、配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
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
塔下面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登杆、塔。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
误送电。
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