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施工协议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建筑法》及其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标准,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消防工程施工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工程范围及承包方法
承包范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气体灭火、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通风及防排烟系统、防火门、监控报警、应急照明等该项目全部消防系统工程。
承包方法:包工包料。
三、开工日期和总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土建工程进度为准。
协议日期:总工期天内,若因甲方土建工程或其它原因造成消防工程施工进程受到影响,乙方在协议工期内自行调整工程进度,处理后按实际影响天数延长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达成国家消防部门标准和规范要求,质量标准为合格。如因设计问题造成质量问题时,由甲方负责。
五、工程造价:本工程预算总造价约万元。此价仅作为工程拨付款依据。具体价格实做实结。确定本工程具体造价标准和依据为《湖北建筑工程统一预算定额》()》,收费标准按工程类别及工程所在区域确定。人工单价调整按鄂建文()85号文件实施,主材价格按当季度定额管理颁布信息价确定,工程量按图纸及变更内容确定。
六、甲方权利、责任及义务
1、向乙方提供消防工程施工图纸二份。
2、甲方需确保在消防验收前项目相关手续齐全。
3、提供现场用电、用水及材料堆放场地,提供材料垂直运输。
4、负责现场相关班组施工协调、调度,负责楼板消防预留孔洞及墙洞修补,负责协调及处理监理企业及相关职能部门关系。
5、在施工期间甲方应听取乙方合理提议,完成井道封堵,防火门安装,应急照明及设备房防火分隔,灭火器配置;立刻提供消防相关资料等包含消防验收工作,所以项工程未完成造成消防验收不合格或其它经济损失,乙方不负担责任。
6、工程完工后,负责按乙方提供资料立刻组织审计。审计应在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完成。因审计滞后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担责任。
七、乙方权利、责任及义务
1、乙方进场前负责图审及立案。
2、乙方应精心组织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期按甲方要求进行,确保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担责任及负责经济损失。
3、施工完成后,负责组织消防验收。
4、乙方按协议约定进行施工、完工,严格按消防规范要求及相关建设标准实施,确保所施工项目经过消防验收,并负担质量缺点保修责任及费用。
5、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在符合消防规范前提下对原设计进行调整,并经甲方和消防部门同意后实施。
6、乙方负担保修期内消防产品检验费、建筑固定消防设施检测费及验收时相关费用。
7、乙方负责所负担工程相关技术资料搜集、整理,并将按规范整理技术资料在验收合格后交肆份给甲方。
8、保修期内无偿提供保修,若有故障或缺点二十四小时内处理完成(因材料短缺除外),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八、延期施工或暂停施工
因为设计、其她施工单位工程进度延迟及资金不能立刻拨付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工期顺延。因为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施工无法进行,经与甲方协商后暂停施工。
九、工期延误
如发生第八条原因,应将工期顺延,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工程款支付方法
1、工程款由甲方直接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2、①乙方人员、机械、材料进场并有效组织施工,十五天内支付预算总额30%材料款;②管道、管线安装完成7日内支付预算总额30%工程款;③终端设备安装、调试完成7天内支付预算总额25%工程款。④消防验收合格十五天内支付预算总额12%工程款,剩下3%作为保质金。
3、工程总价3%作为维修保质金,分一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消防工程工期约定自土建封顶后6个月。工期每延迟一个月罚款3万元,如提前一月完成则奖励2万元。
2、乙方需确保工程验收合格,如验收不合格甲方缓付余款,直至验收合格再拨付12%,如因甲方原因或设计问题除外。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