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招聘12名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以下哪部作品不属于明代四大奇书()。
A.三国演义
B.红楼梦
C.西游记
D.水浒传
【答案】:B
【解析】明代四大奇书是指《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和《金瓶梅》这四部小说,这四部作品代表了明代小说的最高成就。《红楼梦》成书于清代,是清代作家曹雪芹所著的长篇小说,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贾宝玉与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婚姻悲剧为主线,从多个角度描写了18世纪上半叶中国封建社会的生活百态。因此,不属于明代四大奇书的是《红楼梦》。
2、夜盲症是由于人体内缺乏()所导致的。
A.钙
B.维生素B
C.维生素A
D.碘
【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夜盲症形成的原因以及常见营养素缺乏所导致的症状。钙是人体骨骼和牙齿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体缺乏钙主要会影响骨骼健康,导致儿童佝偻病、成人骨质疏松症等问题,并非夜盲症,所以该选项错误。维生素B族是一个大家族,包括维生素B1、B2、B6等多种类型,缺乏不同类型的维生素B会有不同的症状表现,比如缺乏维生素B1可能导致脚气病,缺乏维生素B2可能引起口角炎等,缺乏维生素B不会导致夜盲症,所以该选项错误。维生素A对眼睛的视网膜发育和功能维持起着关键作用,当人体缺乏维生素A时,视网膜中的视紫红质合成会受到影响,从而使人在光线昏暗环境下或夜晚视物不清,形成夜盲症,所以该选项正确。碘是合成甲状腺激素的重要原料,人体缺乏碘会影响甲状腺激素的合成和分泌,进而导致甲状腺肿等疾病,与夜盲症无关,所以该选项错误。综上,夜盲症是因为身体内缺少维生素A造成的,答案为维生素A。
3、下列可以不负刑事责任的行为人有()。
A.因精神病无辨认能力或者无控制能力的人
B.醉酒的人
C.未满20周岁的人
D.生活不能自理的弱智儿童
【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所以因精神病无辨认能力或者无控制能力的人可以不负刑事责任。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醉酒是行为人自行陷入的状态,并非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能以此作为免除刑事责任的理由。未满20周岁的人,其中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未满20周岁的人并非都可以不负刑事责任。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弱智儿童,如果其达到一定年龄且具有相应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实施犯罪行为时仍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有未达到相应的刑事责任年龄或者因智力状况完全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才有可能不负刑事责任,不能一概而论地说生活不能自理的弱智儿童可以不负刑事责任。综上,正确答案是因精神病无辨认能力或者无控制能力的人。
4、王某与前妻育有一子王甲,前妻去世后,王某与郑某登记结婚。2021年3月20日,身患重病的王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死亡后单位发放的抚恤金归郑某所有。后王某去世,单位向其亲属发放了抚恤金。下列关于该遗嘱的说法,正确的是()。
A.抚恤金不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遗嘱无效
B.该遗嘱系王某真实意思的表达,遗嘱有效
C.因王某自书遗嘱无见证人签名,遗嘱无效
D.该遗嘱未为王甲保留必要份额,遗嘱无效
【答案】:A
【解析】本题可根据抚恤金的性质以及遗嘱的生效条件来分析遗嘱的效力。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产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抚恤金不属于死者的个人财产。遗嘱是自然人对其生前个人合法财产进行处分的意思表示。由于抚恤金并非王某的个人财产,王某无权通过遗嘱的方式对其进行处分。因此,王某就抚恤金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是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且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形式要件方面,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无需见证人签名。本题中,该遗嘱系王某真实意思的表达且为自书遗嘱,符合形式要求,但因处分的财产并非其个人财产,所以不能仅依据遗嘱是王某真实意思表示且形式符合要求就认定遗嘱有效。此外,法律规定的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里针对的是遗产,而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范畴,因此不能以未为王甲保留必要份额来判定遗嘱无效。综上,该遗嘱无效是因为抚恤金不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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