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春季建发股份校园招聘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下列案件中,当事人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是()。
A.二十五周岁的护士张某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时为节省时间未做皮试,导致病人过敏死亡
B.二十二周岁的李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在清醒时砍死妻子
C.三十周岁的廖某酗酒后把路人打成重度脑震荡
D.八周岁的赵某被继母唆使在父亲的饭里下毒,致其父亲死亡
【答案】:D
【解析】该题主要考查关于刑事责任承担的法律规定。判断当事人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刑事责任年龄、精神状态等影响责任判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有一案例,一名二十五岁的护士在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时,为节省时间未做皮试,导致病人过敏死亡。该护士作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在工作中违反医疗操作规范,因自己的过失导致病人死亡,其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有一案例,一名二十二岁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人在清醒时砍死妻子。由于其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精神正常,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所以应当对其故意杀人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有一案例,一名三十岁的人酗酒后把路人打成重度脑震荡。根据法律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该人需对其伤害他人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有一案例,一名八岁的孩子被继母唆使在父亲的饭里下毒,致其父亲死亡。因为该孩子未满十二周岁,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无论性质多么严重,都不负刑事责任。综上,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是八周岁的赵某,本题正确答案应选符合该情况的选项。
2、下列各句中表达得体的一句是()。
A.尽管只是绵薄之力,但他费了很大的劲,我们应该感谢
B.他们这一举措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所以其他单位也纷纷效尤
C.奉上所作,自己总觉惶恐不安,望不吝赐教
D.小事不值一提,谁不会犯错,我会海涵的,你今后做事情也要注意想想,不能脑子一热啥事都做
【答案】:C
【解析】这是一道考查语言表达得体性的单选题。语言表达得体需要根据语境、对象、场合等因素,恰当地运用语言。“绵薄之力”是一种自谦之词,通常用于自己帮助他人时表达自己的力量微小,不能用于形容他人的帮助,因此该表述不得体。“效尤”意思是效仿不好的行为。而句中提到举措受到广大群众欢迎,说明是好的举措,不能用“效尤”,此表述不得体。“奉上所作,自己总觉惶恐不安,望不吝赐教”,“奉上”体现了恭敬,“望不吝赐教”表达了希望对方给予指导的谦逊态度,整体表达恰当得体。“海涵”是敬辞,用于请对方原谅、包容自己的过错,一般是自己请求别人原谅,而不是自己去包容别人,所以该表述不得体。综上,表达得体的是“奉上所作,自己总觉惶恐不安,望不吝赐教”。
3、公共管理伦理的实质是(),这也是公共管理的价值准则和评价尺度。
A.企业利益
B.公共利益
C.领导利益
D.政府利益
【答案】:B
【解析】公共管理伦理是公共管理领域中的道德规范和准则体系,公共管理的目标是维护和增进社会的公共利益,其一切活动都应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公共管理伦理的核心价值就是保障公共利益,它贯穿于公共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方面,是公共管理行为的价值导向和评价公共管理绩效的重要尺度。而企业利益主要关注企业自身的盈利和发展,领导利益侧重于个别领导的个人诉求,政府利益虽然与公共利益有一定关联,但不能完全等同于公共利益。所以公共管理伦理的实质是公共利益。
4、道德有助于人们正确认识社会生活的规律与原则,认识人生的价值和意义,认识自身对家庭、他人、社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促使人们的道德实践建立在向善避恶的认知基础之上,引导人们正确选择道德行为。这说明道德具有()。
A.调节功能
B.认识功能
C.激励功能
D.评价功能
【答案】:B
【解析】该题描述的是道德帮助人们正确认识社会生活规律和原则、人生价值和意义以及自身义务和责任等内容,引导人们基于认识进行道德实践和行为选择。这体现了道德能够为人们提供对事物的认知和理解,符合道德认识功能的定义,即道德通过善恶观念等形式,引导人们正确认识自己与他人、社会的关系,从而正确选择自己的行为和生活道路。而调节功能主要是指道德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