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2025河北秦皇岛市北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人员4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详解.docx
文件大小:66.83 KB
总页数:46 页
更新时间:2025-05-25
总字数:约3.05万字
文档摘要

2025河北秦皇岛市北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人员4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A.集体经济

B.国有经济

C.个体经济

D.私营经济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公有制主体地位的体现。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二是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着共同富裕的原则,可以广泛吸收社会分散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财富和国家税收,但不具有控制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的特性。个体经济是指在劳动者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从事个体劳动和个体经营的私有制经济,它以自己劳动为基础,不具有控制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的特性。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雇佣劳动为基础,以谋取利润为生产经营目的的私有制经济,同样不具备控制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的特性。综上所述,控制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的是国有经济。

2、煤、石油中的化学能是由()转化而来的。

A.太阳能

B.风能

C.地热能

D.海洋能

【答案】:A

【解析】煤、石油属于化石燃料。远古时期的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将太阳能转化为化学能并储存起来,经过漫长的地质年代,这些植物的遗体经过复杂的变化形成了煤;而远古时期的动物以植物为食,将植物中的化学能转化为自身的化学能,动物遗体经过漫长的地质过程形成了石油。所以煤、石油中的化学能本质上是由太阳能转化而成的。风能是由太阳辐射造成地球表面各部分受热不均匀,引起大气层中压力分布不平衡,在水平气压梯度的作用下,空气沿水平方向运动形成的。地热能是由地壳抽取的天然热能,这种能量来自地球内部的熔岩,并以热力形式存在。海洋能是海水所具有的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温差能和盐差能等可再生自然能源的总称,其能量来源主要是太阳辐射能和天体间的引力能。因此,风能、地热能、海洋能均不是煤、石油化学能的转化来源。所以正确答案是太阳能。

3、工作人员小明在2021年1月4日拟写了一篇公文,3月12日将其交由相关责任人核稿,5月16日该公文经会议通过,最终于6月10日发文。那么这篇公文的成文日期应该是()。

A.2021/01/04

B.2021/03/12

C.2021/05/16

D.2021/06/10

【答案】:C

【解析】公文的成文日期是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在本题中,2021年1月4日是拟写日期,3月12日是核稿日期,6月10日是发文日期,而5月16日是会议通过该公文的日期,所以这篇公文的成文日期应该是会议通过日期,也就是2021年5月16日。

4、战略管理理论学派中的说明性学派有()。

A.认识学派、计划学派、定位学派

B.设计学派、计划学派、定位学派

C.认识学派、环境学派、定位学派

D.设计学派、计划学派、结构学派

【答案】:B

【解析】战略管理理论学派中的说明性学派主要包括设计学派、计划学派和定位学派。设计学派强调企业战略制定是一个有意识的、深思熟虑的设计过程;计划学派认为战略制定是一个有控制、有意识的正式计划过程;定位学派则关注企业在市场中的定位选择。而认识学派侧重于探讨战略形成过程中人们的认知模式;环境学派强调环境对企业战略的决定性作用;结构学派关注企业组织的结构与战略的匹配。所以答案是设计学派、计划学派、定位学派。

5、社会形态是()

A.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统一

B.地理环境、人口和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统一

C.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

D.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

【答案】:D

【解析】社会形态指同生产力发展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统一体,它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等多层面,所以社会形态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

6、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需要具备两个条件,即法律事实和()。

A.法律关系主体

B.正义

C.法律关系客体

D.法律规范

【答案】:D

【解析】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需要具备一定条件,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法律规范,这是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依据,没有一定的法律规范就不会有相应的法律关系;二是法律事实,它是法律规范与法律关系联系的中介,是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前提条件。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并非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必备条件之一。正义是一个抽象的概念,通常被视为法律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但不是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法律关系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同样不是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必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