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塔吊租赁合同范本五篇
2020塔吊租赁合同范本(一)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合同第1条所述设备(以下简称租赁设备或设备)的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租赁设备
1.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机组人员的操作资历,以及市建委核定的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1.3、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合格检测报告,技术功能良好。
2、设备交付
2.1、商定交付时间和商定交付地点。乙方应在年月日之前将租赁设备交付到位于。
2.2、甲方变更上述商定交付时间和商定交付地点应提早14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无法交付租赁设备也需要提早14天书面通知甲方。因未能及时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2.3、设备交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填写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双方代表的签字时间为实际交付时间。
3、设备安装与验收
3.1、乙方应在2.1商定的交付时间14天往常向甲方提供精确的根底制造图纸和技术要求,并指派专业人员协助甲方完成设备根底的施工工作。
3.2、甲方依照乙方提供的技术材料,确定机械设备根底施工方案并负责设备根底的施工和提供汽车吊。根底验收后将相关技术材料复印件由甲方盖章或甲方代表签名后交付乙方签收,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
3.3、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一份现场平面图,提供坐标尺寸及详细的地质材料,标明设备位置。甲方负责提供专用的一级配电箱,负责接通电源,提供充足的组装场地,保证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作业方便。假设因现场不具备安装、拆卸和设备运转条件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5、设备安装由乙方负责,拆立塔、装卸车的机械费用由甲方承担。
3.6、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验收工作、组织验收材料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配合乙方进展验收。应当有双方代表参加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4.1、甲方应支付乙方设备进出场费元(大写:),甲方应在设备进场时支付元(大写:)。
4.2、设备租赁期限暂定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设备月包干租赁费(不计加班)为每月元(大写:)。
4.3、设备到场时甲方支付进出场费和前三个月的租赁费,以后费用按月结清。如甲方拖欠租赁费,乙方有权停塔,停塔期间照常收取租赁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4.4、本合同价格是甲乙双方依照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报价经充分协商确定。本合同价格己经充分考虑了施工中可能遇到的诸种复杂要素和一切必需的费用。除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变更,在合同履行期间不管发生其他任何情况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变更合同价格。
5、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运转
5.1、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效劳。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设备发生毛病,乙方维修人员白天应在8个小时之内赶到现场,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损失。乙方塔机毛病维修保养而停机每月少于48小时,属于正常维修,甲方不扣减租赁费用。因维修或保养停机每月超过48小时,超过部分按实际停机天数扣减租赁费用。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担因停机造成的其他损失。
5.3、乙方负责为租赁设备装备机组人员三人,其中包括机长一人。机组人员要接受甲方的指挥,配合施工,保证租赁期间24小时待命效劳。对不恪守工地治理制度,无故刁难甲方施工人员的机组人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予以更换。乙方装备的机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4、甲方应装备足够的专职信号工、挂钩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信号工不得违章指挥。如因违章指挥或挂钩不当造成的事故,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5.5严禁甲方人员擅自操作、修理塔机。因甲方擅自操作修理塔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司机本人操作而发生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5.6、多台设备作业时。甲方应制订详尽的作业方案和平安措施,并向信号工和机组人员作出书面平安交底。
5.7、甲方负责提供住宿,保证机组人员必要的休息。
5.8、当塔吊需要锚固(外用电梯需要接高)时,甲方应在7日前通知乙方。甲方应依照乙方提供的数据和需求,认真做好预留孔洞和作业平台的搭设等预备工作。
5.9、乙方应保证机械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平安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平安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运转档案和日检、月检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