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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国际科技合作研发项目和经费管理暂行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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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7 页
更新时间:202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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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国际科技合作研发项目和经费管理暂行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海南省国际科技合作研发项目(以下简称“省国合研发项目”)和经费管理,根据《海南省科技合作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2〕2号),参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省国合研发项目是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围绕我省建设开放创新型自由贸易港的总体目标,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突出国际科技合作特点,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科研单位,企业等和国(境)外单位合作,针对共同的科技合作目标与任务,开展科学研究、技术示范、技术开发、技术转移等活动,促进海南省科技进步,提高科技竞争力。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海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负责发布项目申报指南,下达项目立项文件;组织或委托专业化机构开展项目申报、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绩效验收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海南省财政厅负责省国合研发项目经费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工作。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相关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和分工,组织开展对专项经费的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项目承担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主要合作单位及参与单位。项目牵头单位(以下简称“牵头单位”)是项目申报、实施、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国际科技合作协议真实性负责,落实配套经费等相关条件,统筹项目接受评估、绩效验收评价、监督、检查、审计和配合延伸审计等相关事项。

第五条?项目主要合作单位和参与单位应积极配合牵头单位组织开展的督导、协调和调度工作,按要求参加集中交流、专题研讨、信息共享等沟通衔接安排,支持牵头单位加强研究成果的集成。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六条?省科技厅负责编制省国合研发项目申报指南,明确项目支持方向、申报方式、申报条件、资助方式、资助额度、实施年限等内容。申报材料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填报。

第七条申报方式:

(一)实行集中申报,申报指南一般为公开发布,涉及国家重大政治、外交、安全等事项,可以采取不公开发布方式。对于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紧急重大部署的合作任务,适时安排发布。

(二)采用公开竞争、定向择优和定向委托的方式遴选,原则上采用公开竞争方式。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紧急重大部署等任务时,可采取定向择优和定向委托等方式遴选。特殊情况,采用“一事一议”原则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牵头单位须为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中央在琼企事业单位;主要合作单位须为国(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企业。

鼓励国外著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来琼注册独立法人牵头申报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

受聘于在琼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在琼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三)合作协议。牵头单位与主要合作单位须具备科技合作基础与能力,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科研团队、合作方式、任务分配、经费分配、进度安排、知识产权分配等情况,尽责防范国家安全风险。协议(或合同)含中文、合作方官方语言和英文三个版本(合作方官方语言为英文的只需提供两个版本)。

第九条在申报省级科技项目时,省国合研发项目不计入限项要求,但承担省国合研发项目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第十条?项目申报采取承诺制。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申报过程中,须按照申报指南和申报系统要求填写和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未按要求填写和上传相关材料的,不予受理。

第四章项目立项与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立项。项目立项原则上参照立项评审工作细则执行。

(一)评审方式。立项评审时,鼓励邀请外国专家进行评审,牵头单位负责汇报答辩,鼓励国(境)外主要合作单位参与答辩。

(二)评审内容。立项评审充分考虑省国合研发项目特点,同步开展技术评审和预算评审。

1.项目技术评审的重点是合作的必要性和互补性、合作基础、技术路线、经济社会效益、是否涉及国家安全等。

2.预算评审的重点是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费合理性、合作单位利益关联关系情况,以及跨境支付列支的情况,不得将预算编制细致程度作为预算评审的因素。

(三)过程公开方式。经省科技厅确认属于不宜公开内容的可不公示评审和立项结果。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原则上参照过程管理工作细则、绩效验收评价管理工作细则执行。

(一)跨境拨付。牵头单位负责拨付跨境经费,跨境拨付的经费不得超过项目立项经费的50%。

1.牵头单位与国(境)外项目承担单位就经费转拨达成协议(或合同)。协议(或合同)应约定经费拨付方式(可分批拨付)、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