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管理承包合同范本五篇
关于小区物业治理承包合同范本(一)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城市新建住宅小区治理方法》及其施行细则等国家、地点有关物业治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给乙方)对古蔺县葫芦山小区实行相对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治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根本情况
座落位置:四川省古蔺县古蔺镇金兰路7号(国税局对面);
占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8800平方米;
其中住宅:约6300平方米;
物业类型:低层商住楼。
第二条委托治理事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治理。
房屋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构造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根底等)、户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二)房屋共用设备设备及其运转的维护和治理。
房屋共用设备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水箱、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供气线路、照明、消防设备、绿化、道路等。
(三)公共环境卫生。
公共环境卫生是指公共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生活垃圾、灰尘、淤泥等的搜集、清运。
(四)治安防备。
1、内容
协助部门维护本小区的公共秩序(包括平安监控、巡视、门岗、消防的监控等),对进入本小区的可疑人员进展询咨询和盘查。
2、责任
(1)制止本小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发生,制止无效的,应立即通报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2)制止本小区内危害公共平安和个人平安的行为发生,制止无效的,应立即通报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3)协助政府部门调查处理本小区内火灾、盗案、和人身损害等突发事件。
(五)交通秩序和车辆停放。
1、对车辆的行驶和停放秩序施行有效有偿治理;
2、对本小区内乱停乱放的车辆实行统一规划治理;
3、有权对不恪守本小区相关治理规章制度和认为有危险的车辆谢绝停放。
(六)房屋装饰装修治理。
业主的房屋装修及小区内的各项与房屋构造和涉及公共部位、公共设备的大小施工或工程,应立即通报甲方,甲方认可后方能与第三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治理协议》,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再开场施工。工程完毕后,需通知甲方共同检查认可后,第三方才能使用。
(七)每月抄水电表,计算、开票并代业主转交水电费。搞好物业治理、搜集、保存好物业治理的相关档案、材料。
(八)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由物业治理公司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管好由乙方代收的房屋维涵养护基金(简称维修金),与乙方议定年度治理计划、治理目的、年度费用概预算等。
2.合同签订起的前两月,由甲方派人指导物管抄电表、水表,并做好各项费收的核算,收缴工作。但需接受业主的监视。
3.对乙方的治理施行监视检查,每年全面进展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治理不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治理失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存追诉权。
4.委托乙方对违背物业治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展处理:包括责令停顿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通知、解释、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5.委托乙方按规定画出停车位,先满足业主停车,有剩车位方可考虑适当的外来停车,停车一律收取适当费用,用于补贴本小区物业治理费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治理用房(物管房),由乙方在治理期间无偿使用(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并在乙方治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治理档案、材料,并在乙方治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8.不得干预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展的治理和运营活动。
9.协助处理、协调非乙方缘故此产生的各种纠纷。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治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治理方法、规章制度、施行细则,自主开展各项治理运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点物业治理效劳收费规定,按物业治理的效劳工程、效劳内容。效劳深度,测算物业治理效劳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照,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效劳或多收费少效劳。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备、设备年度维涵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与甲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施行。
4.有权按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背业主公约和物业治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展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或有劳动才能的个人承担本物业的专项治理业务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