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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机动车业务委托书
尊敬的福州机动车业务受理机关:
我,【您的全名】,性别:【男/女】,身份证号:【您的身份证号码】,地址:【您的住址】,联系电话:【您的联系电话】,现委托【受托人全名】,性别:【男/女】,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地址:【受托人住址】,联系电话:【受托人联系电话】,代为办理以下机动车业务相关事宜:
一、委托事项:
1.车辆登记/转移/变更/抵押/解除抵押/报废等【具体业务类型】;
2.相关手续的填写、提交及领取;
3.处理与本次机动车业务相关的各项行政事务;
4.代为领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等证件。
二、委托期限:
自【委托开始日期】起至【委托结束日期】止。
三、受托人权限:
1.受托人有权在委托期限内,依据我国机动车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代表我办理第一条所述委托事项;
2.受托人有权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查询、复印、提交与本次机动车业务相关的资料;
3.受托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委托事项进行调整,但需事先通知我,并取得我的同意;
4.受托人有权要求我提供办理委托事项所需的全部资料和配合。
四、受托人义务:
1.受托人应严格按照我国机动车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委托事项;
2.受托人应在委托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并将办理结果及时通知我;
3.受托人应妥善保管与本次机动车业务相关的全部资料,防止遗失、泄露;
4.受托人应向我如实报告办理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如有重大问题,应及时与我协商解决。
五、费用承担:
1.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工本费、邮寄费等,由我承担;
2.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产生的合理差旅费用,由我承担。
六、违约责任:
如受托人未按照我国机动车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委托事项,导致我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委托书一式两份,我及受托人各执一份;
2.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委托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特此委托!
委托人(签名):【您的签名】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注意事项:
1.请仔细阅读本委托书,确认无误后签字;
2.请在委托书有效期内办理相关机动车业务,逾期无效;
3.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受托人或我联系。
感谢您的关注与信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