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
一、制度目的
为了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医疗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有效防范和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保障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特制定本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通过鼓励全体医护人员主动、及时、准确地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规律,采取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持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和管理水平,降低医疗风险,减少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二、定义与分类
(一)定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出现的、不在计划中的、未预计到的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
(二)分类
1.医疗差错
-用药差错:包括处方差错、药品调配差错、给药差错等。例如,医生开错药、护士拿错药或用错药剂量等。
-输血差错:如血型不匹配输血、输血过程中出现污染等。
-手术差错:手术部位错误、手术器械遗留在患者体内、手术操作失误等。
-诊断差错:误诊、漏诊等导致患者得不到及时、正确的治疗。
2.医院感染事件
-患者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交叉感染、自身感染等。例如,病房内发生的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等。
3.跌倒、坠床、压疮等意外事件
-患者在医院内由于各种原因发生跌倒、坠床,导致身体损伤;或因长期卧床等原因发生压疮。
4.医疗器械故障事件
-医疗设备如心脏起搏器、输液泵、呼吸机等出现故障,影响正常的医疗救治。
5.输血不良反应事件
-患者输血后出现发热、过敏、溶血等不良反应。
6.医患沟通不良事件
-医护人员与患者或家属之间沟通不畅,导致患者误解、不满,甚至引发医疗纠纷。
7.其他事件
-如医疗信息系统故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影响医疗安全的事件。
三、报告原则
(一)主动自愿原则
鼓励医护人员主动、自愿地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消除顾虑,不必担心因报告事件而受到不必要的惩罚。对于主动报告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和保护。
(二)及时准确原则
事件发生后,报告人应尽快报告,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同时,报告内容应准确、详细,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涉及人员、可能的原因等,以便后续的分析和处理。
(三)非惩罚性原则
对于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个人,在无主观故意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不给予惩罚。而是将重点放在事件的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的制定上,以促进医疗安全的持续改进。
(四)保密性原则
对报告人及报告内容严格保密,保护报告人的隐私和权益。除必要的调查和分析人员外,不得向其他无关人员泄露报告信息。
四、报告流程
(一)事件发现与初步评估
医护人员在医疗工作中一旦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应立即对事件进行初步评估,判断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可能的影响范围。对于危及患者生命安全的紧急事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二)报告方式
1.口头报告
-对于重大、紧急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人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科室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如医务科、护理部等)进行口头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2.书面报告
-一般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人应在事件发生后的24小时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通过医院内部的信息系统或纸质版提交给科室负责人。报告表应详细记录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患者基本情况、事件后果、可能的原因等信息。
3.网络报告
-医院应建立专门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网络平台,方便医护人员随时随地进行报告。报告人登录平台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报告。平台应具备信息存储、统计分析、预警等功能,以便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管理。
(三)科室审核与上报
科室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应及时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核,核实事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涉及本科室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组织科室人员进行讨论和分析,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在48小时内将审核后的报告及处理意见上报至相关职能部门。
(四)职能部门处理与反馈
相关职能部门(如医务科、护理部等)收到科室上报的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和评估。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对于一般事件,职能部门可以自行组织分析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科室;对于重大、复杂的事件,应组织多学科专家进行会诊和讨论,制定详细的处理方案,并及时向医院领导汇报。处理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报告人和相关科室,以便其了解事件的处理情况。
五、报告内容要求
(一)患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