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商用清洁机器人 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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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5 页
更新时间:2025-05-25
总字数:约8.49千字
文档摘要

《商用清洁机器人》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一、工作简况

《商用清洁机器人》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编号T-607)进行制定。该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组织行业内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参加起草,并由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担任起草工作组组长单位。完成时间是2025年12月。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家用电器噪声分技术委员会于2024年7月至8月向行业征集了起草工作组,并组织主要起草单位对行业现状进行了预研,形成了标准草案。

2024年9月,工作组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就标准的制定背景和工作计划做了说明,继而成立标准制定工作组,并对标准草案的主体内容进行了讨论,对标准框架和主要技术方向达成了一致意见。

2024年11月,起草工作组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了第二次工作组会议,针对各参编单位就标准草案进行的相关试验进行了总结,同时针对术语和分类、技术要求进行了讨论,并确定了部分考核方向。在此基础上,要求各成员单位基于方法内容进行摸底测试,并进一步对测试方法进行完善。

2025年1月,起草工作组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了第三次工作组会议,会议针对测试的一般要求以及器具清洁性能和运动性能的测试方法进行了深入讨论,最终确定了各测试项和方法的主体框架内容。会后要求工作组各单位基于方法收集试验数据,已验证各项测试方法的适用性。

2025年3月,起草工作组在上海市召开了第四次工作组会议,会上针对标准草案的各项测试方法、涉及的术语定义以及技术要求的设置逻辑进行了深入讨论。会后要求工作组各单位在进一步完善方法的基础上进行多机型试验验证,汇总试验数据,以尽快确定所涉及技术要求。

2025年5月,起草工作组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了第五次工作组会议,会上对优化后的测试方法进行了进一步讨论,对测试工装、用图及试验结果的评估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对文本草案基本形成了统一意见,确定了本标准的范围、所涉及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相关试验方法。会后要求起草工作组各单

位对各部分内容进行交叉整理和校对,并于2025年5月下旬整理完成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阶段:2025年5月23日,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等材料发送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清洁器具分技术委员会委员以及行业内部分企业单位和检测机构,同时将标准文本上传在标委会网站上,公开征集对本标准的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共发出65份。

二、制定原则和主要内容

1、编制原则

本标准依据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规定的起草规则编制。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起草工作组充分考虑到标准之间的一致性和协调性,以已发布的国家标准GB/T38048.1-2020《表面清洁器具第1部分:试验材料和设备的通用要求》、GB/T38048.2—2021《表面清洁器具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干式真空吸尘器性能测试方法》、GB/T38048.6—2024《表面清洁器具第6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湿式硬地面清洁器具性能测试方法》、QB/T4833—2023《家用和类似用途清洁机器人》、GB/T38244—2019《机器人安全总则》、GB/T38834.2—2023《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性能规范及其试验方法第2部分:导航》、GB/T39785—2021《服务机器人机械安全评估与测试方法》、和GB/T44581—2024《商用自主地板处理机特殊要求等标准为主要参考依据,并结合了商用清洁机器人移动和清洁性能方面的特征起草了该文件。同时考虑了标准中所涉及的各项技术指标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为将来技术发展和行业标准的修订提供了框架和发展的空间。

2、主要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商用清洁机器人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商用清洁机器人。

本文件不适用于:

——打算在室外环境使用的机器人;

——打算在腐蚀性或爆炸性环境(如灰尘、蒸汽或瓦斯气体等)中使用的机

器人;

——打算在其他极端环境下使用的机器人。

关于在半封闭环境中使用的机器人的相关要求,正在考虑中。

本标准的具体内容包括:

1)术语和定义

提出了商用清洁机器人及该机器人各类型、所涉各清洁功能、模式和状态的术语和定义;

2)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就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提出了安全与电磁兼容、清扫、吸尘、尘推、清洗、边角清洁、清洁续航、额定速度、越障、越沟、窄通道通行、转弯宽度、制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