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程合同协议
?甲方(发包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拟进行[具体工程名称]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该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具体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详细地址]
3.工程内容及规模:
[对工程具体内容进行详细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层数、建筑面积、装修标准等]
[如有特定的设备安装、系统工程等,也需在此详细说明]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如有]
5.资金来源:[明确资金来源,如自筹、贷款等]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
[详细列举乙方负责承包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确保涵盖整个工程的主要部分]
[对于材料供应、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工作,需明确是否包含在承包范围内,若部分包含,应详细说明具体内容]
2.具体工作要求:
[针对承包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明确质量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例如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具体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名称]标准,装饰装修工程应达到[具体装修标准和风格要求]等]
[如有特殊工艺或技术要求,应在此详细阐述,如防水工程需采用[具体防水材料及施工工艺]等]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预计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竣工日期:[预计竣工日期]。总日历天数为[x]天。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台风等)、政府行为(征收、拆迁等)等;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场地、施工条件或支付工程款等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
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确认的;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累计超过[x]小时以上的;
其他经甲方书面认可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
乙方应在上述原因发生后[x]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x]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具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名称]及相关行业标准的合格等级。
2.质量保修: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保修期限如下: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x]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x]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x]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双方另行约定。
在保修期限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保修通知后[x]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予以补足。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小写:¥[具体金额]元)。此价款为固定总价,包含完成本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内的全部费用,除因本合同约定的调整因素外,不因任何原因调整。
2.价款调整:
除本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原因外,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因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导致合同价款增加的,乙方应在变更确定后[x]天内,将调整后的价款计算书报甲方审核,甲方应在收到后[x]天内予以确认。经双方确认后,合同价款相应调整。
3.支付方式: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x]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x%]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小写:¥[具体金额]元)。
工程进度款:
乙方每月[x]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已完工程进度报表及付款申请,甲方应在收到后[x]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