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的处理主讲教师:杜卫芳
合同违约处理
目录因旅客责任违约的处理办法因承运人责任违约的处理办法实例分析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开始生效(履行)后,作为合同当事人的铁路运输企业和旅客均要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合同一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要向合同的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旅客责任违约
《铁路法》规定“旅客乘车应当持有效车票,对无票乘车或者持失效车票乘车的,应当补交票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加收票款;拒不交付的,铁路运输企业可以责令下车。”
主观故意不履行义务Q1非主观故意造成没有履行义务Q2
(一)主观故意不履行义务当旅客无票乘车时,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自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当旅客持失效车票乘车时,按无票处理。有下列行为时,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外,铁路运输企业有权对其身份进行登记,并须加收已乘区间应补票价50%的票款:01当旅客持伪造或涂改的车票乘车时,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02
(一)主观故意不履行义务当旅客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20分钟后仍不声明时,按无票处理。03当旅客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位时,补收所乘区间的票价差额。04旅客持儿童票、学生票、残军票没有规定的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按照全价票价补收票价差额。05持实名制车票,票、证、人不一致时,按无票处理。06
(二)非主观故意造成没有履行义务应买票而未买票的儿童按规定补收票价,身高超过1.5m的儿童使用儿童票乘车时,
应补收儿童票价与全价票价的差额。01持站台票上车送客未下车但及时声明时,补收至前方下车站的票款。02主动补票或者经站、车同意上车补票的。03
(三)特殊情况对无票乘车而又拒绝补票的人,列车长可责令其下车,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县、市所在地车站或三等以上车站处理(其到站近于上述到站应交到站处理)。车站对列车移交或本站发现的上述人员应追补应收和加收的票款,核收手续费。对当时无力补票的应设法通知其单位或家属帮助补交票款。
01
(三)特殊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站内、列车内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人,站、车均可拒绝其上车或责令其下车;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未使用至到站的票价不予退还,并在票背面做相应的记载,运输合同即行终止。
02
(三)特殊情况烈性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状况危及他人安全的旅客,站、车可以不予运送,已购车票按旅客退票的有关规定处理。03
二、承运人责任违约
对铁路运送期间发生的旅客人身伤亡,承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若伤亡是由不可抗力、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1.人身伤亡
在铁路旅客运送期间因第三方原因造成旅客人身损害的,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在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承运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第三方追偿。1.人身伤亡
在铁路旅客运送期间发生旅客携带品毁损、灭失时,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携带品损害
三、实例分析
2020年9月30日,D520次列车(汉口一北京西)郑州站开车核对车票时,在一等座车发现一名旅客持当日当次许昌一北京西学生票,不能出示减价凭证,办理补票手续时,旅客要求继续乘坐一等座至到站,列车有运输能力,应如何计费?许昌北京西D5202020930180.00学
依据《客规》规定,有下列行为时,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以外,铁路运输企业有权对其身份进行登记,并须加收已乘区间应补票价50%的票款:当旅客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位时,补收所乘区间的票价差额当旅客持儿童票、学生票、残疾军人票没有规定的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按照全价票价补收票价差额
775km许昌北京西第一步:处理减价不符动车组二等座全价票价与学生票价差:240.00-180.00=60.00元
775km许昌北京西第二步:处理越席补收一等座与二等座票价差:288.00-240.00=48.00元
86km许昌郑州第三步:加收票款二等座全价与学生减价票价差:27.00-21.00=6.00元一等座与二等座票价差:32.00-27.00=5.00元合并加收50%票款:(6.00+5.00)×50%=11.00×50%=5.50元
第四步:核收手续费2元手续费
合计60.00+48.00+5.50+2.00=11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