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间股权转让协议
本《股东间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协议签订日期]在[签订地点]签订:
转让方(甲方):
姓名:[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甲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甲方联系电话]
地址:[甲方住址]
受让方(乙方):
姓名:[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乙方联系电话]
地址:[乙方住址]
目标公司:
公司名称:[目标公司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目标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地址:[目标公司注册地址]
鉴于:
1.目标公司是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X]元。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持有目标公司[X]%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该股权已足额实缴出资,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
3.甲方拟将其持有的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部分股权。
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
1.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X]%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部分股权。
1.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乙方持有目标公司[X]%的股权,并按照其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第二条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2.1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款为人民币[X]元(大写:[大写金额])。该转让价款系基于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市场前景等因素综合确定。
2.2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转让价款的[X]%,即人民币[X]元(大写:[大写金额])作为定金;在目标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转让价款,即人民币[X]元(大写:[大写金额])。
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甲方姓名]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第三条股权交割
3.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目标公司办理标的股权的交割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提供必要资料、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
3.2目标公司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定金后[X]个工作日内,召开股东会,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作出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及股权比例的相关条款。
3.3各方应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后[X]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标的股权正式交割给乙方,乙方成为目标公司合法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第四条目标公司的陈述与保证
4.1目标公司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权从事其营业执照所记载的经营活动。
4.2目标公司的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文件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4.3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4目标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债务、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股东权益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5.1甲方是标的股权的合法所有人,对标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有权将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且该股权转让行为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5.2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限制或权利负担,也不存在任何未了结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其他纠纷。
5.3甲方已向乙方如实披露了目标公司的全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资产状况、知识产权状况、员工情况等,不存在任何隐瞒或遗漏的重大事项。
5.4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股权交割完成之日止,甲方应妥善保管目标公司的资产,不得擅自处置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目标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六条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6.1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受让标的股权的资格和能力。
6.2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3乙方已充分了解目标公司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并愿意承担因受让标的股权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第七条保密条款
7.1各方应对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财务信息、客户信息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
7.2本保密条款的有效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年,无论本协议是否生效、终止或解除,该保密义务